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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解救的獼猴
檢察機關審查后,,于2019年1月30日依法以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對24名被告人提起公訴,。
2020年1月,關某因犯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與前罪并罰,被判有期徒刑十一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十五萬三千元,;陳某因犯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并處罰金十四萬元,。其余參與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獼猴的22名被告人被判處拘役五個月至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不等,,并處罰金。
買“另類”鸚鵡當寵物
男子被判刑+罰款,!
色彩斑斕,、善學人言的鸚鵡十分討人喜歡,,身為“鸚鵡迷”的李某,養(yǎng)過很多普通鸚鵡,,漸漸地,,越來越不滿足的他萌生了買一只特別的鸚鵡“玩玩”的想法。
2018年年底,,李某在沒有辦理相關養(yǎng)殖手續(xù)和證件的情況下,,明知要購買的是禁止飼養(yǎng)的瀕危野生動物,仍通過微信高價購買黃領吸蜜鸚鵡當寵物飼養(yǎng),,直到被警方查獲,。經(jīng)鑒定,該鸚鵡是被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附錄Ⅱ的瀕危野生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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