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香港8月13日電 香港輿論及社會各界連日來表示,,反中亂港分子黎智英被拘捕罪有應得,無論是誰觸犯法律都會受到應有的懲罰,。多位法律專家還指出,,保釋是香港正常的法律程序,黎智英被保釋絕不等于無罪釋放,。
香港《文匯報》近日發(fā)表社評表示,,黎智英長期勾結境外勢力,持續(xù)挑動社會仇恨,,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種種惡行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后并未收斂。黎智英在香港國安法通過后頂風作案,,警方拘捕他沒有違背“法不溯及既往”的法治原則,,完全是黎智英咎由自取,。
《大公報》社評指出,違法就要面對法律制裁,,這是天經地義的事,。警方根據法庭的手令,進入壹傳媒大樓搜證,,表明傳媒機構不是“法外之地”,,“新聞自由”更不能成為犯罪的“擋箭牌”。黎智英等人被捕可謂罪有應得,,與亂港政客及外部勢力所渲染的“打壓新聞自由”沒有任何關系,。
《香港商報》的時評表示,有句名言“正義或會遲到,,但不會缺席”,,過去多年香港因缺乏相關法律,難以懲處黎智英等亂港叛國分子,,導致香港一步步被其推入深淵,。如今香港國安法為防范、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提供了堅實的法律基礎,,違法者必將受到法律制裁,。
《東方日報》文章指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掛傳媒招牌不是免死金牌?!缎菎u日報》社論則指出,,香港過去幾年動亂不止,主要原因就是有一批政治搞手與外部反華勢力緊密聯系,,里應外合,,有計劃地沖擊“一國”,圖奪香港管治權,。香港國安法就是針對這一亂象,,特區(qū)政府必須對涉嫌違法者嚴厲執(zhí)法,才能發(fā)揮國安法的震懾力,。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馬恩國大律師說,,黎智英多次勾結外國勢力、要求外國政府制裁特區(qū)政府,。他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九條,,即勾結外國勢力“對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采取其他敵對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