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中央委員會,、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會的組成人員要嚴格執(zhí)行和遵守《條例》,,帶頭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tǒng)一領導,。各地區(qū)各部門和廣大黨員,、干部要強化貫徹落實《條例》的政治自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為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奮斗目標,、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不懈奮斗,!各地區(qū)各部門在貫徹落實《條例》中的重要情況和建議,,要及時報告黨中央。
《條例》全文如下,。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工作條例
(2020年9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批準
2020年9月30日中共中央發(fā)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黨的中央委員會工作,,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黨的最高領導機關,,是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它所產生的中央委員會。在全國代表大會閉會期間,,中央委員會領導黨的全部工作,,對外代表中國共產黨。
第三條中央委員會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fā)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帶頭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總攬全局,、協(xié)調各方,以堅定正確的政治立場和政治方向,,團結帶領全黨全軍全國各族人民為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不懈奮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