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民表示,,“愛國者治港”是“一國兩制”國策和制度體系從一開始就包含的核心內涵、前提條件和應有之義,,不是今天突然提出來的,,自上世紀80年代初提出以來就一以貫之,從未動搖,。沒有“愛國者治港”,,就沒有“一國兩制”。很難想象一批根本不愛這個國家,、甚至憎恨這個國家,、反對“一國兩制”的人如何能夠理解、執(zhí)行“一國兩制”,。他表示,,香港基本法對香港特別行政區(qū)主要官員和兩個首席法官中國國籍的要求,對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在就職時宣誓,、效忠等方面的規(guī)定,都是“愛國者治港”的具體體現(xiàn)和法律化,。去年制定的香港國安法也有相應的要求,。
他指出,強調“愛國者治港”,,就是要誠心誠意接受香港已經(jīng)永久回歸祖國的事實,,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其香港特別行政區(qū),自覺捍衛(wèi)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反對任何分裂國家的行為,;就是要尊重、承認國家主體實行的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的體制和社會主義制度,,國家不會改變香港的資本主義制度,,他們也不要試圖改變國家主體實行的政治制度和體制,;就是要尊重國家憲法和香港基本法,承認,、接受國家和香港特別行政區(qū)的憲制秩序,;就是要以中華民族一員的身份為驕傲和榮耀,堅定地與祖國站在一起,,與全國人民同甘共苦,,自覺助力民族復興偉大進程,不做任何損害國家利益的事情,。
王振民說,,“愛國者治理”是任何政治體制運行的內在邏輯,世界各國各地都有這樣的要求,,不是我們獨創(chuàng)的,。我們看到美國等各國的選舉,候選人都是比誰更愛國,。如果不愛國,,就沒有任何勝選乃至參選的可能。
他表示,,香港這些年出現(xiàn)很多令人吃驚的事情,。很多對香港沒有任何積極貢獻、僅僅靠打著“港獨”分裂旗幟的人順利當選,,而且這樣的人越來越多,,這極不正常。參選人不是比誰更愛國愛港,,誰對香港的貢獻大,,誰有更好治理香港的良策,而是比誰更“獨”,、更極端,、更有破壞性。這批根本不接受國家和香港特區(qū)憲制秩序,、不接受“一國兩制”的人選上議員,,其目的是要廢除這個憲制秩序,“攬炒”香港,,根本不是為了香港好,。這說明香港目前的一些制度機制有不完善的地方,有很大安全隱患,。有些規(guī)定隨著時間推移出現(xiàn)與實踐脫節(jié)的情況,,不適應世情、國情特別是港情的發(fā)展變化,,需要與時俱進,,以更好體現(xiàn)“愛國者治港”這一根本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