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1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主持十八屆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九次集體學習時強調:“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提前完成,,但要量力而行,、真實可靠、保證質量,,不要勉為其難,、層層加碼,要防止急躁癥,,警惕‘大躍進’,確保脫貧質量,?!?/p>
“我多次強調,脫貧攻堅工作要實打實干,,一切工作都要落實到為貧困群眾解決實際問題上,,切實防止形式主義,不能搞花拳繡腿,,不能搞繁文縟節(jié),,不能做表面文章?!?017年6月23日,,習近平總書記在深度貧困地區(qū)脫貧攻堅座談會上指出。
“我還要強調一個問題,,就是脫貧攻堅要堅持實事求是,,不能層層加碼,提不切實際的目標,?!?017年12月28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指出。
總書記指出,,應該說,,現(xiàn)行扶貧標準能夠達到全面小康生活的基本要求,在國際上也是一個高的標準,。實現(xiàn)這個標準下的脫貧是一項了不起的成就,,也是不容易的。不能做超越發(fā)展階段的事,,那樣貧困農民就可能會陷入“福利陷阱”,,對非貧困人口就會造成“懸崖效應”,不僅難以做到,,而且還會留下后遺癥,。
2019年4月16日,習近平總書記在解決“兩不愁三保障”突出問題座談會上指出,,要把全面從嚴治黨要求貫穿脫貧攻堅全過程,,強化作風建設,確保扶貧工作務實,、脫貧過程扎實,、脫貧結果真實。
真扶貧,、扶真貧,、真脫貧,必須充分發(fā)揮考核指揮棒作用,。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實施最嚴格的考核評估,開展督查巡查,,對不嚴不實,、弄虛作假的,要嚴肅問責,。
2015年11月27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扶貧開發(fā)工作會議上指出,要建立年度脫貧攻堅報告和督查制度,,加強督查問責,,把導向立起來,讓規(guī)矩嚴起來,。對落實不力的部門和地區(qū),,由國務院扶貧開發(fā)領導小組向黨中央、國務院報告并提出責任追究建議。對未完成年度減貧任務的省區(qū)市,,要對黨政主要負責同志進行約談,。省對市地、市地對縣,、縣對鄉(xiāng)鎮(zhèn),、鄉(xiāng)鎮(zhèn)對村都要實行這樣的督查問責辦法,形成五級書記抓扶貧,、全黨動員促攻堅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