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26日電 題:新冠疫情防控近三年后為何回歸乙類管理——權威專家詳解新冠病毒感染實行“乙類乙管”系列之一
新華社記者陳芳,、董瑞豐
隨著奧密克戎病毒致病性的減弱,、疫苗接種的普及,、防控經驗的積累,,我國疫情防控面臨新形勢新任務,。
26日,,國家衛(wèi)生健康委發(fā)布公告,,將于2023年1月8日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從“乙類甲管”調整為“乙類乙管”,。這是自2020年1月20日我國開始實施嚴格的傳染病甲類防控措施后,,疫情防控政策的又一次重大調整,。
執(zhí)行“乙類甲管”已近3年的調控政策,此次為何調整為“乙類乙管”,?政策調整的主要依據(jù)是什么,?調整是否意味著防控力度降低?調整之后會帶來哪些改變,?國務院聯(lián)防聯(lián)控機制特邀權威專家,、國家衛(wèi)健委新冠疫情應對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專家組組長梁萬年第一時間回應公眾關切。
問:新冠病毒感染從“乙類甲管”調整為“乙類乙管”的主要依據(jù)是什么?
答:分類管理一直是我國傳染病防控的策略,,一直實行動態(tài)調整,,依法科學管理一直是我國應對傳染病的基本原則。
當前,,我國法定傳染病共有40種,,其中甲類2種,乙類27種,,丙類11種,。甲類傳染病包括鼠疫、霍亂,。乙類傳染病包括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傳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等,。其中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傳染性非典型肺炎和炭疽中的肺炭疽,采取甲類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措施,。丙類傳染病為監(jiān)測管理傳染病,,包括流行性感冒等。
將傳染病從“乙類甲管”調整為“乙類乙管”,,要具備相關條件,。在依法的前提下,根據(jù)對病原體,、疾病的性質和危害性的認識,,根據(jù)人群免疫力和衛(wèi)生健康系統(tǒng)的抵抗力,根據(jù)疫情現(xiàn)狀和未來走向,,聚集專家的智慧,、借鑒國內外經驗,綜合考慮各方面的因素才能做出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