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還未獲準閱卷
目前負責聶樹斌案復查工作的是山東省高院,。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宣布,,根據(jù)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和有關法律規(guī)定的精神,,決定將河北省高院終審的聶樹斌故意殺人、強奸婦女一案,,指令山東省高院進行復查。
昨天8時許,,聶案律師團成員劉博今,、陳光武、楊金柱前往山東省高院,。劉博今介紹,,他的委托手續(xù)是今年新簽的,陳光武和楊金柱的委托手續(xù)是去年簽的,。三人向高院提交代理手續(xù),,并申請閱卷,但沒有獲得批準,,“接待人員說手續(xù)有問題,,三個人的手續(xù)都被認為不合格。”
劉博今說,,接待他們的是山東省高院刑三庭副庭長孟健,。孟健解釋,聶家的家屬應該整體委托,,不應由單個家屬委托,,委托書必須是其姐姐,、父母三人共同簽字同意,聶家一共只能委托兩名代理律師,。孟健補充說,,聶案沒有全部移交完,卷宗沒有全部到位,。
“接待人員讓我們準備充足了,,按要求提交手續(xù),手續(xù)合格了再說下一步的事,。”劉博今說,。
法院被指未盡告知義務
對于山東省高院暫時未批準閱卷,劉博今表示理解,,但對法院限定委托律師有不同意見,。
劉博今說,此案中,,當事人的每個家屬都有委托律師的權利,,山東省高院可以限定聶家的委托律師不超過兩個,但不能要求三個親屬都同意,。他表示疑惑:“如果有一個協(xié)商不成呢,,那怎么辦?我不知道法院考慮的是什么,,是不是故意設置障礙,?”
張煥枝表示,限定聶家只能委托兩名律師,,她可以接受,,但是山東省高院并沒有給她打電話,或正式向她發(fā)函通知,。她認為,,山東省高院未盡到告知義務,不應該通過律師來傳話,。對此,,劉博今亦持相同看法。
張煥枝告訴記者,,聶案走到異地復查這一步,,她對結果抱有信心。“律師告訴我,,異地復查有兩個結果,,一個是不予再審,一個是再審,。我期盼再審的這一天,。”
“我希望山東省高認真復查,。”張煥枝說,如果復查結果還是不予再審,,她將繼續(xù)申訴,。
鏈接·吉林劉吉強案
吉林“阿姐”繼續(xù)為弟弟申訴
密切關注呼格案再審結果的,還有吉林“阿姐”劉麗霞,,其弟劉吉強涉嫌一起故意殺人案,,但劉麗霞堅信弟弟無罪。今年8月18日,,京華時報獨家報道劉吉強案,,細捋此案疑點。據(jù)悉,,吉林省檢察院已立案調查,,目前仍在偵辦當中。
劉吉強今年50歲,,目前在吉林省吉林監(jiān)獄服刑,。卷宗顯示,1998年2月,,吉林市發(fā)生一樁兇殺案,,案發(fā)后,劉吉強被警方傳喚,,在公安局失去人身自由的7天時間里,,他供述了殺害女性朋友郭紅宇的詳細過程,但進看守所后,,劉吉強立即翻供,,并控告警方刑訊逼供,所有殺人供詞全是毒打所致,。
該案經(jīng)歷一次發(fā)回重審,多次撤訴后再起訴,,吉林市中院一審判處劉吉強死緩,,劉吉強上訴。終審時,,吉林省高院原副院長馮守理為其無罪辯護,,但未能改變死緩判決。劉吉強后來從看守所轉入監(jiān)獄服刑,。
一審和終審卷宗顯示,,劉吉案基本憑口供定罪,沒有物證,,也沒有直接人證,。為此,,京華時報記者曾找到當年的看守所一名退休管教,其證實,,劉吉強被送進看守所時,,包括隱私部位在內全身遍布電擊傷。管教認為,,劉吉強肯定遭遇過刑訊逼供,。
劉吉強案見報后,引起社會關注,。早前,,京華時報記者通過多個信息源獲悉,吉林省高院已對此立案,,并調取相關卷宗進行復查,,今年9月,最高檢監(jiān)所檢察廳的兩名干部曾造訪吉林監(jiān)獄會見劉吉強,,聽其當面申訴,。
昨天,劉麗霞表示,,呼格案結果出來后,,她聯(lián)系吉林省檢察院控申處詢問進展,王志忠處長告訴他,,此案已調卷,,仍在閱卷,由公訴一處承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