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薄熙來案宣判現場的王旭光
新京報快訊(記者 邢世偉)從4月1日至4月2日,,網絡上傳言薄熙來案主審法官王旭光于4月1日凌晨2時50分自殺身亡,引起網絡熱議,。今天下午,,新京報記者與現任最高法院環(huán)境資源審判庭副庭長的王旭光取得聯系,他回復:“我很好,,請放心!”
記者查閱發(fā)現,,轉發(fā)最多的網帖是一位名為“梅子-紅墻夢”的網友于4月1日9時47分轉的一篇長微博。
這篇長微博稱,,王旭光于4月1日凌晨2時50分自殺身亡,。王法官用一把醬油壺裝了滿滿一壺氰化物,捏住自己的鼻子一飲而盡,,待家人發(fā)現時已氣絕,,家人急呼120,急救車趕到現場時,,醫(yī)生們已無力回天,。該微博還稱,初步判斷王旭光是因為患了嚴重抑郁癥而自殺,。
王旭光現為最高法院環(huán)境資源審判庭副庭長,。4月2日下午,新京報記者與他取得聯系,。王旭光在短信中回復記者:“謝謝關心,,我很好,請放心!”
一位多次采訪過王旭光的媒體人士告訴新京報記者,,由于最高法院新成立環(huán)境資源審判庭,,王旭光去年上任副庭長后公務非常繁忙,為人也很低調謙和,。
北京市煒衡律師事務所律師譚淼表示,,根據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制定的《關于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利用信息網絡誹謗他人,,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轉發(fā)次數達到500次以上的,,可構成誹謗罪,。按照該司法解釋,,發(fā)網帖造謠的人應承擔法律責任,并可追究刑事責任,。
相關閱讀:王旭光:一審成名
民法博士,、客座教授、博士生導師等頭銜,,使得王旭光有了“專家型法官”的稱號,。他自己也認為:一個法官同時還應該是一位學者。
王旭光最近特別忙,。
5月16日,,法治周末記者終于撥通了王旭光的電話,王旭光在連聲的“感謝關注”之后,,以“最近特別忙”為由,,婉拒了記者的采訪要求。
法治周末記者從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曾經主審薄熙來案件的法官王旭光,,即將調任最高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工作。
因為主持審判薄熙來一案,,濟南中院的這位常務副院長在去年成了網絡名人和媒體關注的焦點,。
這位49歲的法官頭銜眾多:濟南中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院長,,高級法官,,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山東大學法學院客座教授,、博士生導師,,山東大學民商事疑難案件研究中心主任,山東省法學會民商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濟南市法學會副會長,。
其中的民法博士、客座教授,、博士生導師等頭銜,,使得王旭光有了“專家型法官”的稱號。他自己也認為:“一個法官同時還應該是一位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