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2016年4月29日外交部發(fā)言人華春瑩主持例行記者會
應意大利外交與國際合作部部長保羅·真蒂洛尼邀請,,外交部長王毅將于5月4日至5日對意大利進行正式訪問并出席中意政府委員會第七次聯(lián)席會議,。
問:日本外相岸田文雄28日稱,日方已就臺灣當局不承認沖之鳥礁海域是日專屬經(jīng)濟區(qū)向臺方提出抗議,。根據(jù)《聯(lián)合國海洋法公約》,,沖之鳥礁的島嶼地位已確立,,日無法接受臺方主張。中方對此有何評論,?
答:沖之鳥礁是西太平洋上遠離日本國土的孤立巖礁,。根據(jù)《聯(lián)合國海洋法公約》有關條款,沖之鳥礁是不能維持人類居住或其本身的經(jīng)濟生活的巖礁,,無權主張專屬經(jīng)濟區(qū)和大陸架,。2012年4月,大陸架界限委員會對日本外大陸架劃界案作出建議,,不認可日本依據(jù)沖之鳥礁主張外大陸架,。日本自行將沖之鳥礁認定為“島嶼”,并據(jù)此主張專屬經(jīng)濟區(qū)和大陸架,,違背《聯(lián)合國海洋法公約》,。中國對日本非法主張不予承認。
問:4月28日,,美國國務卿克里,、白宮國安會發(fā)言人普萊斯就中國全國人大日前審議通過的《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表達關切。中方對此有何評論,?
答: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是中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法治國家的客觀要求,,也是引導和規(guī)范境外非政府組織在中國境內的活動,、保障其合法權益的一項重要舉措,。中方在立法過程中充分征求了國內外各方面意見建議,,并對相關條款作出了修改。我想強調,,各國國情不同,,對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和服務的實際做法不同。相關立法必須符合中國國情和管理實際,,才能真正發(fā)揮實效,。希望有關國家尊重中國立法主權,積極、客觀看待中國相關立法,。
問:王毅外長明天與日本外相岸田文雄會談后是否有共見記者的安排,?
答:30日上午,王毅外長將與岸田文雄外相舉行會談,。據(jù)我了解,,目前沒有共見記者的安排。會談有關消息我們會及時發(fā)布,。
問:美國常務副國務卿布林肯28日稱,,中國不能一方面作為《聯(lián)合國海洋法公約》締約國,一方面拒絕公約條款,,不承認仲裁決定的約束性質,。你對此有何評論?
答:我不得不遺憾地說,,布林肯先生要么是真的不了解有關南海爭議的實質以及《聯(lián)合國海洋法公約》的內容,,要么是故意給中國亂扣帽子。
中方已多次就有關問題表明有關原則立場,。我愿再重申幾點:
一,、南海問題實質是島礁領土爭端和有關海域劃界爭端。不論菲方對其訴求如何包裝,,其真實意圖都是要否定中國對南海有關島礁的領土主權和相關海洋權利,。對這樣涉及國家領土主權的問題,世界上沒有任何國家會接受一個并非其自愿選擇的第三方機制強加的解決方案,。
二,、《聯(lián)合國海洋法公約》根本不涉及領土主權問題,而對于海域劃界問題,,《公約》允許締約國排除適用強制仲裁等強制爭端解決程序,。中國已于2006年作出聲明,明確將海域劃界等問題排除適用強制程序,。另有30多個國家也作出了類似聲明,。此類聲明構成《公約》爭端解決程序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對《公約》所有締約國都具有法律效力,。
因此,,菲律賓的那些所謂訴求,根本不是可以提交強制仲裁的爭端,,仲裁庭的組建也根本沒有依據(jù),。對于一個明顯沒有管轄權的機構作出的裁決,其約束力從何而來,?中方不接受,、不參與仲裁,,正是為了維護包括《公約》在內的國際法的嚴肅性,反對濫用,。而某些國家,、某些人表示,不承認,、不接受所謂仲裁就是違反國際法,,這種說法本身就是不懂國際法的表現(xiàn)??桃獬醋?,更是別有用心。
三,、美國作為《公約》的非締約國,,無視菲律賓所提南海仲裁案的本質,無視仲裁庭越權裁判的事實,,也選擇性地忘記自己以往對待國際裁決的做法,,奢談什么仲裁庭裁決的約束性質,真實目的是什么,?恐怕大家都很清楚,。
此外,美國不僅迄今沒有加入《公約》,反而在1979年《公約》簽訂前搶先推出所謂“航行自由計劃”,,以對抗國際法,,在《公約》框架外制訂和主導美式海洋秩序,這是赤裸裸的霸權邏輯,、霸權行為,。美國對國際法合則用,不合則棄,,這已是世人皆知的秘密,。在這一問題上,美國沒有資格對中國說三道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