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憶逃亡當天的情景,,孫新稱,,他從自己控制的賬戶里取了50多萬元現(xiàn)金,,從北京到達天津,,并從天津乘坐飛機到達廣州,。在廣州,,他找黃牛把人民幣兌換成外幣,,從深圳羅湖口岸出境到了泰國,。后因泰國簽證到期,,又去了柬埔寨,。
開庭前,孫新一直堅持不讓通知家人,。他稱,,逃亡這么多年,“沒有照顧過孩子和父母,,對不起家人”,。逃亡中不敢與家人聯(lián)系,如今孩子已有十六七歲,。
庭審結束后,,孫新的辯護人向記者介紹,,孫新逃亡的7年中,有4年生活在柬埔寨,。因為逃亡,,孫新的生活很艱辛,沒有固定的住所,,最困難時連飯都吃不上,。孫新改名換姓在柬埔寨打工,被抓前正在一家工廠做會計,。
據了解,,孫新所在柬埔寨的工廠的同事,在接受媒體采訪時稱,,平日里雖然不怎么和孫新直接接觸,,但感覺他十分沉默,也很少出門,,“平時年輕人在一起聊天或者喝酒,,他都不參與”。直到看到很多警察把孫新帶走,,才知道孫新是在逃人員,。
去年4月,按照“天網”行動統(tǒng)一部署,,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國家中心局集中公布針對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國家工作人員,、重要腐敗案件涉案人等人員的紅色通緝令,其中就包括孫新,。
去年6月8日下午,,孫新被押解回國,在機場等候他的是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反貪局的檢察官們,,他們向孫新宣讀了《逮捕決定書》,,逃亡海外近7年之久的孫新最終沒有逃脫法網。
據北京紀委2016年3月通報,,北京市7名“百人紅色通緝令”外逃人員已有3人歸案,,緝捕和勸返15名外逃職務犯罪嫌疑人,抓獲21名外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