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6年5月,,彭真夫婦和他們的子女。后排左起:傅彥,、傅銳,、傅洋、傅亮
傅洋,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彭真的四子,,曾任全國人大法工委經(jīng)濟法室副主任,第三,、四、五屆中華全國律師協(xié)會副會長?,F(xiàn)任康達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會議主席,,兼任中國國際經(jīng)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近日,,傅洋接受了“深讀”的專訪,。在采訪過程中,談起父親,,傅洋說:“父親經(jīng)常教導我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真理面前人人平等,,我們都謹記于心,。”
傅洋表示,,在當下依法治國大環(huán)境下,,不論民事、行政還是刑事案件,,只要發(fā)現(xiàn)了錯誤就應該糾正,,不應當有‘官無悔判’的思想。一起冤案,、錯案,,與全國的整體案件相比來說,甚至不到千分之一,,但對一個人,、一個家庭的影響卻是全部。
受到軟禁的幾年是父親最清閑的幾年
彭真,,1902年10月12日出生于山西省曲沃縣侯馬鎮(zhèn)垤上村一個貧苦農民家庭,,取名傅懋恭,1923年走上革命道路,。新中國成立后,,彭真同志長期擔任黨和國家的領導職務。
“我是1949年出生的,。童年時父親在我眼中就是不停地忙,,回到家也是辦公。我印象深刻的是,父親的桌子上永遠堆積著一兩尺高的一摞摞文件,?!备笛笳f。
傅洋告訴“深讀”,,父親的工作幾乎涵蓋了黨和國家的工作的幾乎所有重要領域,。
“每次父親回到家中,我都很少去跟他聊天,,因為從父親的言談舉止中,,我能看出他特別的疲憊,不忍心去打擾他,?!备笛蠓Q。
在“文化大革命”中,,彭真受到了錯誤的批判,,遭受林彪、江青一伙的殘酷迫害,,失去黨內外一切職務和人身自由,。隨后,彭真被送進了秦城監(jiān)獄,。
1975年,,彭真被從秦城監(jiān)獄放出,流放到陜西的商洛地區(qū),,住在一個干休所的幾間簡陋平房中,。
“盡管在商洛時還受到軟禁,但那幾年,,是父親最清閑的幾年了,。”傅洋稱,。
1979年,,彭真恢復工作,被任命為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委員會主任,。之后,,常常為考慮立法問題徹夜難眠。82憲法之前,,彭真已擔任副委員長,。“我有些對于憲法修改的意見想向他反映,,但看到他這么辛勞,,不忍心再和他面談,只好寫了封信給母親,讓她在父親不太累的時候給他看,?!备笛蟾嬖V“深讀”。
每制定一部新法律,,彭真都會反復調查研究,。在制定《全民所有制工業(yè)企業(yè)法》時,80多歲的彭真去了10多個省市,,不知召開了多少座談會,。
傅洋說,父親在人大常委會上談自己對法律草案的意見時,,最愛講“我今天講的又算又不算”,意思是,,既然是在人大的會議上講,,當然是他在調研基礎上負責地談意見,但那只是個人意見,,必須經(jīng)過大家暢所欲言的討論,,充分發(fā)揚民主,最后依照法定程序形成表決意見,,那才算數(shù),。
父親批評我嗜酒:人怎么能被酒控制?
“我感覺父親是一個非常平易近人的人,。父親教育我們的方法很特殊,,也很別致,不說教,、不打罵,,而是和風細雨,潤物無聲,?!备笛蠓Q。
彭真經(jīng)常寫些條幅,,分贈給傅洋等孩子們,。“實事求是”,,“堅持真理,,隨時修正錯誤”,“天將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等都是他愛寫的,。
他還經(jīng)常給孩子們講一些歷史、文學故事,引導他們樹立唯物主義歷史觀,、價值觀,、人生觀。京戲《打漁殺家》,、《空城計》,、《斬馬謖》等都是他愛用的“教材”。
他認為“空城計”是沒有辦法的辦法,,值得記取的教訓是馬謖只知書本不懂實際而打了敗仗,;而諸葛亮斬馬謖則有些文過飾非,因為他明知馬謖無能卻讓其擔當重任,。
傅洋記得在他上初中時,,忘記是何緣起,父親問他:“你要是被敵人嚴刑拷打,,會不會當叛徒,?”傅洋大概太“客觀”,覺得沒有經(jīng)歷過的事不好吹牛,,就回答:“不知道,。”父親大怒:“你這個人,,連這點決心都沒有,?!”
后來傅洋想,,父親是希望他明白一個道理:意志磨練,,并非一定要直面考驗。平時未雨綢繆,,不斷思索如何面對人生考驗,,當考驗來臨時才能隨時以堅韌的意志從容應對。記憶中,,父親只對他發(fā)過這一次脾氣,。
“我有兩大嗜好,多次遭到父親的批評,。其中一個是嗜酒,,現(xiàn)在都還愛喝,但不像之前,,比較控制了,。”傅洋笑著說,。
傅洋回憶說,,記得是1967年底,,父親受難,學校停課,。原來滴酒不沾的他,,一次與好友小聚,被勸喝了些酒,,發(fā)現(xiàn)自己頗有酒量,,從此“一喝不可收拾”。為此,,父親說他,,“人怎么能被酒控制?”
父親曾親口告訴傅洋,,他年輕時曾喝過一瓶半白蘭地不醉,。有些父親的老同事告訴他,上世紀50年代招待前蘇聯(lián)專家,,蘇聯(lián)人喝酒也不是父親的對手,。可傅洋從記事起,,一次也沒有見到父親像他那樣“喝大酒”。
“我另一個嗜好就是酷愛圍棋,,癮頭上來可以廢寢忘食,、夜以繼日地下,現(xiàn)在已經(jīng)不怎么下了,?!备笛蠓Q。
父親曾對他說,,不能這么下棋,!他說他年輕時象棋下得很好,后來覺得太耽誤工夫了,,說不下就不下了,。他還多次講,有人問魯迅怎么有那么多時間寫作,,魯迅答,,他只是把別人喝咖啡閑談的時光也用來寫作了。
”父親教育我的事例還有很多,,如今,,這些教誨猶在耳邊,激勵我找準自己的方向和道路,?!备笛蠓Q,。
1954年10月1日,,彭真陪同毛澤東在天安門城樓上檢閱游行隊伍
父親說:你們要違法,罪加一等,我們一聽不干了
“父親最早提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在1954年第一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上針對新中國首部憲法提出的?!?/p>
據(jù)資料顯示,,1954年9月17日,彭真在第一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上作《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發(fā)言。在發(fā)言中,他就憲法確定的“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這一條社會主義法制的基本原則作了深刻闡述,。
彭真說:“人人遵守法律,,人人在法律上平等,應當是,也必須是全體人民、全體國家工作人員和國家機關實際行動的指針,。在我們這里,,不允許言行不符,不允許有任何超脫于法律之外的特權分子?!?/p>
據(jù)了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一規(guī)定曾被寫入54憲法,但在75憲法和78憲法中都被去除了,,82憲法又再次加入該條規(guī)定,。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了修改后的憲法,,公布施行,,彭真主持了修改工作。這一天,,在此后成為了全國普法日,。
“父親強調,修改后的憲法,,是根本大法,,任何人不能超越?!备笛蠓Q,。
傅洋表示,父親曾說,,如果十億人民人人都養(yǎng)成遵守,、維護憲法和法律的習慣,同違法和破壞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進行爭斗,,這將是一股偉大的力量,。
“記得有一次,,父親回到家對我們說:‘記住,你們要違法,,罪加一等,!’我們一聽不干了,回他:‘不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傅洋笑著說。
“父親還教導我們‘真理面前人人平等’,,對就是對,、錯就是錯,實事求是,,堅持真理,,隨時修正錯誤?!备笛笳f,,在文革期間,父親首先因為這句話而遭到批判,。他們認為我父親提出的“真理面前人人平等”是抹殺階級界限,,說資產階級從來也不與無產階級講平等。父親指出:1954年《憲法》通過時,,毛澤東是贊成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毛澤東講:“不管是什么人,誰向我們指出都行,。只要你說得對,我們就改正,。你說的辦法對人民有好處,,我們就照你的辦”。那還不就是“真理面前人人平等”嗎,?正面反面的意見都要聽,,正面反面的意見都要允許充分發(fā)表,暢所欲言地發(fā)表,,發(fā)表完了,,誰的意見正確聽誰的,大家都服從真理,。真理都不講怎么行,?
在生活中,父親不斷地提醒傅洋,,要把自己當做客觀事物對待,,隨時修正錯誤,,他自己也決不諱言自己的錯誤。
彭真在辦公室里
談“呼格”案:發(fā)現(xiàn)錯誤就應當糾正
“父親曾說,一個冤案,、錯案,,與全國的整體案件對比來說,甚至不到百分之五,,但對一個人,、一個家庭的影響卻是全部?!?/p>
傅洋提到,,父親在1956年3月的第三次全國檢察工作會議上就曾指出:“錯捕、錯判要堅決糾正,、平反,,因為我們的國家是代表人民的,是實事求是,、光明正大的,,不冤枉好人?!薄安灰J為有百分之五的錯案不要緊,,就是百分之一錯了也了不得,在你看是百分之一,,對被冤枉的人來說就是百分之百,。不要看是一個人,一個人就是一家,,還有周圍的親戚朋友,。一個錯案在一個工廠、一個鄉(xiāng),,周圍十里八里的群眾都曉得,,影響很壞。因此,,我們要嚴肅對待,,該判的一定要判,冤枉的一定要糾正,?!?/p>
傅洋表示,父親在1956年4月的全國公安廳局長會議上指出:“法制健全起來了還會不會發(fā)生錯誤,?錯誤可以減少是肯定的,,會不會一件不錯呢,?不可能。公安機關做第一道工序,,錯誤可能多一些,,檢察機關做第二道工序,錯誤就會少些,,法院做第三道工序,,錯誤會更少些。公安機關是不是可以捕一個對一個,,一個不錯,?這作為奮斗目標是可以的,事實上不可能做到,。正因為公安機關可能有錯誤,,才要有檢察機關的檢察起訴。檢察機關起訴了,,是不是就一定沒有錯誤呢,?也不可能。檢察機關起訴了,,法院還要審判……那么,,是不是法院的判決就一定都對呢?也不一定,。如果判決都對,,為什么還要規(guī)定可以上訴呢?就是由于估計到事實上可能有判錯的,。經(jīng)過上級法院是不是就一定不錯呢,?也可能發(fā)生錯誤,所以要有監(jiān)督程序,?!?/p>
“父親的法律功底,是蹲國民黨6年半監(jiān)獄時打下的,。在獄中,別的書看不到,,《六法全書》卻允許看,。父親看《六法全書》首先是為了運用法律武器與敵人斗爭,同時也開始熟悉法律知識,?!备笛蠓Q。
傅洋表示,,新中國成立后到1966年“文革”前夕,,父親不僅一直負責立法工作,,也一直主管執(zhí)法工作。他一方面領導執(zhí)法機關堅決依法懲治犯罪,,另一方面始終強調必須嚴禁“逼供信”,,批判“官無悔判”的封建執(zhí)法觀。
傅洋指出,,有些冤案的發(fā)生,,主要是沒有嚴格依照法定程序去做。黨的四中全會強調依法治國后,,對于“冤假錯案”都特別地重視,,認真糾正以往的錯誤,比如內蒙的呼格吉勒圖案等等,。聶樹斌案也已經(jīng)準備再審,。不論結果如何,都是中國法制的一種進步,。
“不論民事還是刑事案件,,不管是否終結,只要發(fā)現(xiàn)了錯誤就應該糾正,,不應當有‘官無悔判’的思想,。”傅洋稱,。
彭真在書房
主張將被告人有獲得辯護的權利寫入憲法
1979年彭真恢復工作后,,77歲的他,,被任命為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委員會主任。在短短4個月里,,他主持制定了7部重要法律,,在五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上獲通過。
“我們家院子里有一間大會議室,。上世紀80年代初,,經(jīng)歷了‘文革’十年浩劫的中國,開始清算林彪,、‘四人幫’兩個反革命集團的罪行,,父親受命指導審判工作。就是在這個大會議室里,,父親夜以繼日地主持了‘兩案’審判指導委員會的許多會議,。”
法晚“深讀”查閱相關資料了解到,1980年3月17日,,中央書記處決定,,成立中央“兩案”審判指導委員會,統(tǒng)一領導“兩案”的審判工作,。彭真任主任,。
原中共中央顧問委員會委員、最高人民檢察院原檢察長劉復之的回憶錄中曾記載道:從開始預審到最后審判長達八個多月,。參加預審和審判的人員,,嚴格按照中央指示,依法辦案,,既貫徹了黨中央對特別重大案件的政治領導,,又保證了公安、司法機關獨立行使職權,。
回憶起那段日子,,傅洋說,父親感到十分自豪的有兩件事,,一是指導了1980年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件的審判工作;二是主持了1982年《憲法》的修訂工作,,在1954年憲法基礎上確立了改革開放,、一國兩制等一系列新的憲法原則。
“值得一提的是,,父親主持制定的1982年《憲法》,,將‘被告人有權獲得辯護’這一項公民的重要權利寫入其中。父親在指導‘兩案’審判工作時,,也完全是按照《刑事訴訟法》的相關法律程序進行的,。”傅洋說,。
傅洋指出,,“文革”期間,是不允許被告人為自己辯護的,,把辯護說成是“抗拒”,,結果出了許多冤假錯案。吸取這個教訓,,1979年制定的《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外,還有權按照自己的意愿委托律師,、近親屬、監(jiān)護人或所在單位的人為他辯護。
1991年3月于杭州。五十年如一日,,令人堪羨的革命伴侶
不應把做律師當做謀生手段
1979年傅洋隨父親回到北京后,,當組織上要落實政策時,他提出要到全國人大法工委工作,,參與重建中國法制的工作,,因為父親在國家法制建設方面的思想深深影響了他。
1988年,,傅洋辭去法工委的工作,,跟父親說要去當律師。當時全國律師只有2萬多人,,遠不像現(xiàn)在這樣受到社會理解和重視,。父親沒有反對,只對他講了一句意味深長的話:“律師不像執(zhí)法機關,,沒有什么可以憑借的權力,。”
傅洋做律師以后,,父親跟他說起一個他親身經(jīng)歷的故事:在舊社會有個名律師,,跟蔣介石比較熟識。有人被抓找他求情,,他不問案情,,收了金條,找蔣說一下,,就能放人,。新中國成立后,他又為一個壞人向毛主席求情,,主席要我處理,。我把那人的案卷調來,有2尺多厚,。我看了一天,,看完心中有了底,把全部案卷送去給他看,,請他自己說那人怎么樣,。結果,他再也不說什么了,。你們當律師,,可不能不問事實亂說情。父親的寓意,不言自明,。
父親曾說,,法律規(guī)定是很清楚很嚴格的。拘留,、逮捕,、審訊、判決,,只能由法律規(guī)定的機關執(zhí)行,,而且要符合法律程序。其他任何機關,,包括黨委機關在內,,都不能做,做了就犯法,。不能無法無天,。法律是我們自己制定的,怎么能隨便破壞,?
傅洋說,,律師在刑事案件中承擔辯護任務,絕不能認為自己是在走過場,。我們恪盡職守做好辯護工作,,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實際上也是在維護黨和國家的形象,,維護政法中心工作的健康發(fā)展,保障穩(wěn)準狠地打擊犯罪,。
“我從事律師行業(yè)以來,,一直也在跟我的律師朋友講,法律賦予律師刑事辯護的職責,,我們一定要‘十分謹慎,、十分鄭重’地去履行,一定要以事實為根據(jù),、以法律為準繩,。”傅洋說,。
傅洋表示,,因為種種原因,律師在刑事訴訟中對兩個問題,,常常不愿去碰,。一個是程序違法問題,,一個是刑訊逼供問題。
關于刑訊逼供,,父親曾在1979年7月的公檢法會議上講:“過去,,林彪、‘四人幫’控制的一部分專案組,,完全違反了黨的重調查研究、重證據(jù)不輕信口供,,特別是嚴禁逼供信的傳統(tǒng),,隨意侵犯人民的人身權利,大搞刑訊逼供,,造成很嚴重的后果……各級公安機關負責同志應該認真負起責任,,徹底肅清刑訊逼供這種封建的法西斯的殘余和影響。不要以為這一條是整公安機關的,,不是,,它是反對任何人、任何機關搞刑訊逼供的,。它不僅是保護人民的,,也是保護公安人員的?!?/p>
“我們的律師,,在刑事辯護工作中,也存在各種各樣的問題,。有少數(shù)律師,,還存在違法執(zhí)行辯護任務的問題。我認為,,做律師不能僅僅把律師當做自己的謀生手段,,要真正以維護憲法和法律尊嚴、維護國家法制統(tǒng)一,、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利為己任,。”傅洋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