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陜西一公安機關工作人員倒賣個人信息被刑拘
近日,,陜西洛川縣交警大隊一工作人員利用掌握公安數字認證書之便,,非法倒賣個人信息獲利,,被安徽警方查獲,。這是全國首例公安機關工作人員倒賣個人信息被刑事拘留的案件。
調查顯示,,洛川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事故中隊工作人員孟文耀從事故中隊內勤處領到本人的公安數字認證書后,,因不能熟練操作電腦,便沒有更改證書登錄密碼,,將數字證書放在辦公室,,由其所在的事故中隊第三小組全體人員工作使用。
今年7月26日至8月底,,事故中隊第三小組臨時工王昕超利用公安數字認證書,在公安網上違規(guī)查詢兩千余條公民個人信息,,并出售獲利15000余元,。
王昕超因涉嫌侵犯公民信息罪被安徽省蕭縣公安局刑事拘留。交警大隊將王昕超予以辭退,。同時對公安數字認證書持有人,、事故中隊長、分管事故中隊的副大隊長和縣公安局網安大隊大隊長分別給予行政記過和談話誡勉處分,。
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是指以竊取或者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yī)療等單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情節(jié)嚴重的行為,。我國《刑法》規(guī)定,犯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