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江蘇省赴境外追逃小組將畏罪滯留津巴布韋2個月的職務犯罪嫌疑人楊幸福押解回國,。這是2017年以來江蘇檢察機關首起辦理的跨境追逃并成功押解回來的案例,,也是職務犯罪嫌疑人外逃后最短時間落網(wǎng)的一起案例。
1959年出生的楊幸福曾經擔任南通地稅局原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并于2015年4月退休。南通檢察機關在查辦其他職務犯罪時發(fā)現(xiàn),,2010年以來,,楊幸福涉嫌利用職務便利,在承接工程,、辦理稅務遷移手續(xù),、為企業(yè)融資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錢物,。報經省檢察院同意,,南通市人民檢察院于2017年1月19日對犯罪嫌疑人楊幸福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同日決定對其采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圖為楊幸福被戴上手銬,。
楊幸福在得知檢察機關正在調查其貪賄問題后,于2016年12月2日利用其辦理的因私護照,乘機出境至津巴布韋,,逾期仍滯留不歸,。直至檢察機關立案前,一直畏罪不返,。圖為楊幸福在拘留決定書上按手印,。
據(jù)悉,此次跨境追逃行動,,江蘇省檢察院派出了六人追逃小組,,其中南通共有檢察官和警官各兩名,包括一名女警察,。飛機到達機場后,,南通檢察機關和公安機關共派出10名干警負責國內的轉運押解,警方還隨車配備了醫(yī)生,,確保押解萬無一失,。目前,楊幸福已被押解回南通,。該案還在進一步偵查之中,。圖為檢察干警向楊幸福宣布拘留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