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新華社報道,,2016年11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中國共產(chǎn)黨工作機關條例(試行)》,。
釋疑
《條例》適用哪些機關,?
包括組織部,、宣傳部等黨委下面的具體工作機關
“黨的工作機關包括組織部,、宣傳部,、黨校,、辦公廳等,,是黨委下面的具體工作機關?!敝泄仓醒朦h校教授,、博士生導師張希賢介紹,這些機關負責執(zhí)行黨委做出的決策,,貫徹決策內(nèi)容,,負責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方面的具體工作。
張希賢認為,,《條例》的出臺可以更好地貫徹中央的路線方針政策,,提高具體工作部門的工作能力和戰(zhàn)斗力。同時,,也可以防止具體工作部門利用職權產(chǎn)生一些腐敗問題,,讓工作更加規(guī)范。
《條例》明確,,黨的工作機關一般不設秘書長,。張希賢認為,這根據(jù)具體工作來定,,如果確需設秘書長要由中央同意批準,,不可以自己設。
“黨的工作機關的秘書長與黨委比如市委秘書長是不一樣的,,《條例》中指的是宣傳部,、組織部等機關是否設秘書長?!彼榻B,,目前情況看,有些機關有秘書長,,有些沒有,。文件下來后,一般黨的工作機關不應該設秘書長,。
張希賢還指出,,黨的工作機關和黨委,、黨組不是同一個級別,條例也不是一個層級,。此次出臺的《條例》是黨的具體工作部門如何加強機關黨建,,是從二級層面加強黨建的一個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