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新疆自治區(qū)檢察院依法對王世江立案偵查
正義網北京6月12日電據(jù)最高人民檢察院官方網站消息,日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原常委王世江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并采取強制措施。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王世江,男,,漢族,,安徽蕪湖人,1955年7月出生,,1971年3月參加工作,,1981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71年3月—1972年8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伊寧縣團結公社知青,;
1972年8月—1974年3月,,成都氣象學院探空專業(yè)學習;
1974年3月—1978年10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奇臺縣北塔山氣象站技術員,;
1978年10月—1982年8月,新疆八一農學院水利系水利水電工程建筑專業(yè)學習,;
1982年8月—1985年3月,,新疆水利水電勘測設計院技術員、助理工程師,;
1985年3月—1991年4月,,新疆水利水電勘測設計院黨委副書記兼團委書記(其間:1985年9月—1988年7月中央黨校三年制培訓班學習);
1991年4月—1992年9月,,新疆水利水電勘測設計院黨委副書記兼紀委書記,;
1992年9月—1994年5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水利廳勞動人事處處長,;
1994年5月—1996年6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伽師縣委副書記;
1996年6月—1996年8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水利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1996年8月—2000年4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水利廳黨組成員,、副廳長兼烏魯瓦提水利樞紐工程建設管理局臨時黨委書記、局長,;
2000年4月—2000年6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水利廳黨組副書記、副廳長兼烏魯瓦提水利樞紐工程建設管理局臨時黨委書記,、局長,;
2000年6月—2008年2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水利廳黨組副書記,、廳長(其間:2000年9月—2001年1月中央黨校進修部學習),;
2008年2月—2013年2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人民政府黨組成員,、主席助理,,自治區(qū)水利廳黨組副書記、廳長(其間:2003年3月—2008年3月河海大學水文學及水資源專業(yè)在職研究生學習,,獲工學博士學位),;
2013年2月—2015年1月,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常委,,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人民政府黨組成員,;
2015年1月—2016年6月,,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常委。
2017年4月,,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