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香港"辱國議員"沖擊立會罪名初步成立2天后續(xù)審)
海外網(wǎng)1月2日電香港“青年新政”前立法會議員游蕙禎及梁頌恒,,涉嫌2016年底沖擊立會會議室,,兩人連同三名前議員助理鍾雪瑩、楊禮康及張子龍被控參與非法集結(jié)罪及企圖強行進入罪,,案件今日(2日)在九龍城法院續(xù)審,,法官裁定5名被告罪名初步成立,案件押后到周四(4日)續(xù)審,,屆時游蕙禎及梁頌恒將決定會否出庭作供,。
據(jù)香港東網(wǎng)消息,裁判官2日早上就法律爭議裁決,,指立法會已開會并發(fā)出特別許可,,批準8名立法會人員出庭作供,故涉案的閉路電視片段亦可呈堂,。此外,,辯方早前質(zhì)疑法庭偏幫控方,裁判官今(2日)直指辯方的說話對法庭不敬,,亦毫無根據(jù),,明言控辯雙方均有責任協(xié)助法庭處理法律爭議,故辯方說法并不恰當,。
游蕙禎,、梁頌恒沖擊立法會案開審(圖片來源:大公報)
2日下午,控方指出,,游蕙禎及梁頌恒在案發(fā)時已非立法會議員,,在香港特區(qū)法官于2016年10月中旬的判詞中,只稱仍未決定二人是否已失去議員資格,。在同年11月中旬頒下的判詞中,,香港特區(qū)法官裁定兩人已于10月中旬喪失議員資格,而立法會主席已無權(quán)為兩人再監(jiān)誓,。之后的終審庭判詞亦確認二人在案發(fā)時已非議員,。
案件的五名被告依次為梁頌恒(30歲)、游蕙禎(25歲),、楊禮康(24歲),、鐘雪瑩(25歲)及張子龍(29歲)。5名被告人被控一項參與非法集結(jié)罪,,控罪指他們于2016年11月2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二樓立法會會議室一外面,,連同其他人參與非法集結(jié),,并作出擾亂秩序或帶有威嚇性、侮辱性或挑撥的行為,,意圖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如此集結(jié)的人會破壞社會安寧,,或激使其他人破壞社會安寧。他們被控的另一項企圖強行進入罪,,則是非法集結(jié)罪的交替控罪,,該罪指他們當日連同其他人企圖以暴力方式進入上述會議室。早前在庭上進行答辯時,,5名被告人均否認全部控罪,。
游蕙禎及梁頌恒曾于2016年發(fā)表侮辱國家的言辭
據(jù)海外網(wǎng)早前報道,游蕙禎及梁頌恒于2016年新一屆香港立法會議員宣誓時發(fā)表侮辱國家的言辭,,遭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裁定宣誓無效,,被禁止進入會議廳出席會議。但在11月2日,,包括梁頌恒,、游蕙禎、楊禮康,、鐘雪瑩及張子龍在內(nèi)的十余人于當天下午企圖進入立法會會議室“強行宣誓”,,并多次沖擊保安筑成的人鏈,期間涉嫌與在場保安推撞,,事后有5名保安報稱受傷,,其中1名保安更一度表示呼吸困難并失去知覺,。
港媒:一旦罪成游蕙禎及梁頌恒隨時會被判監(jiān)入獄
對于兩位的司法處置,香港東網(wǎng)曾指出,,“青年新政”的兩位代表人物游蕙禎及梁頌恒,,先后被取消議員資格及遭立法會追討百余萬港元薪津,最后可能搞到要破產(chǎn),。近期,,兩人還要為因宣誓風波而引發(fā)的沖擊立法會案上庭受審并獲得裁判,根據(jù)近日的法庭判例,,一旦罪成,,兩人隨時會被判監(jiān)。相信沒有了游蕙禎及梁頌恒“領軍”,,估計“青年新政”亦很難再有搞事的能力,。
高鐵乘客買短乘長 今年五一假期,,一則“很多買到火車票的人上不了車,原因竟是其他乘客‘買短乘長’導致火車超載”的消息頗受關注,,國內(nèi)行之已久的“買短乘長”慣例再度引發(fā)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