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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邢臺一開黑色奧迪車的男子火了。在警方執(zhí)法記錄儀拍攝的畫面中,,該男子因禁行日違規(guī)駕車被攔下,,面對交警執(zhí)法,,男子承認自己“錯了”,,卻先自稱“我市政府辦公室的,,我就是管交警的,,我著急到派出所辦事”,后又質(zhì)問交警“你有執(zhí)法資格嗎”,,一副拒不配合的架勢,。
針對此事,邢臺市交警支隊稱,,邢臺在主城區(qū)實行每日限行兩個尾號,,4月17日限行的尾號為5和0,黑色奧迪車因違反限行規(guī)定被交警現(xiàn)場查處,,已當場依法對該車輛作出相應處罰,。邢臺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也表態(tài):已按程序?qū)υ撌姓k公室科級干部給予黨內(nèi)警告處分。
看起來,,此事得到了合理妥善的解決,。但要反思的是,現(xiàn)實中,,這樣的事件并非個案,。上個月,,河北唐山公安交警支隊民警和輔警在處置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中,,被涉案人員的親屬、時任唐山市地稅局海港開發(fā)區(qū)地稅分局副局長趙某某的妻子掌摑與辱罵,,引發(fā)廣泛關注,。
類似交警正常執(zhí)法、公職人員不配合乃至暴力阻撓,,究其根源,,都離不開“特權”二字,是手握公權力的人員及其家屬的特權思維在作祟,。這些人意識不到,,交警執(zhí)法,代表的是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權威,,維護的是社會公共安全,。即便是公職人員、公務車,,只要是公共交通參與者的一分子,,就要接受交警部門的監(jiān)管,這是任何人都不能逾越的底線,。而真正的特權,,只能是應對重大突發(fā)事件的特事特辦,如涉及人命的緊急道路救援等,,而不應是“我有急事”的借口,,更不是用公權力換取個人利益的籌碼,。
特權思維的存在,根源在于對公權力的約束還不夠,,公職人員自身法律意識不強,。對于此,除了加強普法教育,,讓公職人員以法治思維抵制特權思維外,,對其違法成本也不妨形成更細致的規(guī)范。
原標題:兩男子高速違停路邊“采花” 交警出手了……眼下正是槐花季,,高速公路旁的槐花盛開,吸引不少人采摘,,甚至一些駕車路過的司機也違停采花,,給道路交通安全帶來隱患。
近日,,荊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京山市“4.30”駕車撞人案一審宣判,被告人唐某(男,,28歲,,京山市新市鎮(zhèn)人)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