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7年6月30日,簽署主管當局協(xié)議的國家(地區(qū))。圖片來源:國家稅務總局官網
最新公開資料顯示,,截至2018年8月7日,,已有103個國家(地區(qū))簽署了相關主管當局間協(xié)議,有巴西,、英國,、意大利、哥倫比亞,、瑞士,、土耳其、阿根廷等,。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2017年9月,百慕大,、英屬維爾京群島,、開曼群島、盧森堡等“避稅天堂”就加入了已簽署主管當局協(xié)議的國家(地區(qū))行列,。
涉稅信息需要個人申報嗎,?
根據規(guī)定,申報主體并非個人,,而是金融機構,,包括銀行、托管機構,、投資機構和保險公司在內的海外金融機構,。
簽署協(xié)議國家或地區(qū)的金融機構將按年向其所在國(地區(qū))主管部門報送賬戶持有人名稱、納稅人識別號,、地址,、賬號、余額,、利息,、股息以及出售金融資產的收入等信息。
也就是說,,中國的稅收居民即使不主動申報自己的海外收益,,這些信息每年也將被中國稅務部門輕松獲得。
△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的具體過程示意圖,。圖片來源:國家稅務總局官網
2018年9月,中國國家稅務總局首次與多個國家(地區(qū))稅務主管當局進行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
查繳個人海外避稅有哪些法律依據,?
查到稅收居民的境外資金只是手段,!依法征稅才是目的。
2019年起實施的新《個人所得稅法》首次引入了反避稅條款,,而這才是對稅收居民境外避稅行為的重要一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