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臺灣警察也要上街了,?
據(jù)預報,明天下午,,臺灣將上演一場大戲,。臺灣“退休警察人員總會”,將組織抗議“霸占行政院”,,重演5年前“太陽花學運”分子攻占“行政院”的那一幕,。只不過這次要上街的,恰是當年驅散“學運”分子的警察,。
什么讓臺灣警察如此憤怒,?
這都因為一起荒唐的判決。半個月前,,臺北地方法院竟然判決警察要賠償當年參加“太陽花學運”的示威者(通俗地說就是暴徒)上百萬臺幣,。這個判決對臺北警察不啻為巨大的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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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太陽花學運”期間,大批示威者攻占臺“行政院”,。3月24日晚,,臺北警方受命強制驅離抗議人群,,導致大量警民在沖突中受傷。20多名受傷抗議者隨后提出上訴,,向臺北市警察局索賠。
幾經周折,,臺北地方法院上月30日宣判,要求臺北警局賠償原告等14人各10萬至20萬元新臺幣不等,,總額達110多萬。
有關這個判決結果的島內民調顯示,,高達74%的受訪者認為臺北“警察是依法執(zhí)行公務,判決離譜”,,而認為“警察執(zhí)法過當,判決合理”的民眾,,只有24%左右。
那么法官的理由是什么呢,?
大概意思,是抗議者強闖和破壞“行政院”雖然非法在先,,但警方驅離非法集會者,也應以柔性勸說,、命令解散等方式為主,。若非迫不得以,避免強制手段,。
而在“太陽花學運”案中,,法官認為臺北警方過頭了,違背強制行動的“比例原則”,,超出“依法”范疇,。
判決一出,臺北基層警察罵聲一片,。
一位警察隊長在媒體上反問,他的同事也被攻擊到流血送醫(yī),,是否也該提起訴訟,也該像誰索賠,?依法自衛(wèi)并制服、驅散暴徒,反倒成了過錯,,臺北的警察們顯然想不通,。
對于所謂“比例原則”,,臺北警方做出反駁,,說這個原則是個很抽象的概念,,往往取決于法官的主觀心理衡量,。一位臺灣法學專家接著指出,,在這場判決中,,法官早已有了偏頗立場,完全偏向“學運”一方,。
至于原因,,其實簡單,,民進黨是那場“學運”的最大受益者,,因此上臺后要給“學運”青年一點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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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號召臺北警察走上街頭,,為尊嚴而戰(zhàn)的倡議書里,,臺灣“退警總會”會長耿繼文對“警察遭到政治糟蹋”表示譴責,。
耿繼文提到民進黨上臺后對“學運”暴徒和執(zhí)法警察明顯的區(qū)別對待,即“行政院長”林全一上來,,就無視警察200多人受傷、裝備被奪的事實,,撤銷對“學運”分子的控告,。
鬧事作亂的暴徒沒事,,流汗流血的臺北警察卻被送上被告席,如今甚至被判賠償暴徒,。耿繼文說,,這種荒謬的判決明顯是為政治服務,讓人難以接受,。
5年前飽受“太陽花學運”之苦的國民黨政治人物,對臺北地方法院的判決同樣不滿,。
國民黨“立委”柯志恩很為臺北警察感覺不值得。他在社交媒體上說,,法官清濁不分,,做出如此政治性的判決,宛如閹割了警察執(zhí)法的正當性,,更嚴重打擊臺灣警察的士氣,。
這樣有關“太陽花學運”賠償案,過去半個月來在島內鬧得沸沸揚揚,。
但熱議背后,,已幾乎沒人懷疑,當年“太陽花學運”背后有著明顯的政治推動因素,。如今這起“學運”案判決,,同樣被政治先行了。
警察執(zhí)法權是法治社會的基石,。如果暴徒肆無忌憚地強闖和破壞行政機構,,破壞公務,,警察卻無法在堅決執(zhí)法方面得到有力支撐,,那還怎樣體現(xiàn)他們的權威性和正當性,?
難怪有臺媒激烈的反問:
民進黨因為再次在島內取得執(zhí)政地位的過程中,,得到“太陽花學運”助攻,于是他們上臺后就這樣對待臺北警察,打擊警察士氣,。但未來如果再遇非法事件,,難道他們是叫一線警察除了當人肉盾牌,不得有任何驅離,、碰觸或強制措施嗎,?
來源:補壹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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