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香港法律界人士:警員西灣河開槍行為恰當且克制
新華社香港11月13日電(記者蘇萬明,、郜婕)在11日驅(qū)散暴徒的行動中,,有香港警員在港鐵西灣河站附近開槍擊傷一名企圖搶槍的暴徒。香港多名法律界人士表示,開槍警員行為恰當合法,,而且已經(jīng)足夠克制,。
香港警方13日召開記者會表示,西灣河開槍事件中,,警員行為符合警方用槍原則,。香港警察行動科高級警司汪威遜說,香港警方使用槍械是有原則的,,使用武力前會發(fā)出警告,,同時會使用必須的最低武力,用完之后就會立即停止,。西灣河事件中,,警員使用槍械是因為當時他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脅,并發(fā)現(xiàn)使用槍械是當時可以使用的必須最低武力,。開槍后,,該名警員發(fā)現(xiàn)無人再搶槍,也沒有人再傷害他,,他就收回槍,,拘捕嫌疑犯,符合用槍原則,。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執(zhí)委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表示,香港警員平時接受訓練時,,就要求他們執(zhí)行任務時首先要確保自己個人的生命安全,,才能夠幫助別人,其中包括要確保自己身上所攜帶武器的安全,。手槍為致命武器,,確保其安全非常重要。如果警察槍械被搶,,疑犯很有可能第一時間用手槍來回擊警察,,致警察傷亡?!八跃瘑T開槍攻擊搶槍的嫌犯,,是合法合理的?!?/p>
港區(qū)全國政協(xié)委員,、香港律師黃英豪則說,他不僅通過警方發(fā)布會了解了當時的具體情況,,而且還親自多次仔細研究當時的視頻,。他認為,當時警員處于非常危險的境地,因為周圍的暴徒攜帶武器,,而且至少有三個人想拉倒他,、搶奪他的手槍,其中那名白衣暴徒不斷試圖蒙住警員的眼睛,、而且多次蒙上了,,另外兩名暴徒則圍攏過來,企圖近身搶槍,。警員已事先向暴徒發(fā)出警告,但暴徒依然逼近前來,。該名警員作為一名交通警,,不像防暴警察一樣,具有胡椒噴劑,、電槍等武器,。在這種情況下,警員出于維護自己生命安全和槍械安全考慮,,開槍是恰當?shù)?。“他開槍也只打向暴徒軀干而不是頭部,,因此也已經(jīng)是非??酥频摹,!?/p>
馬恩國還說,,香港法律要求警員使用合理武力,即最低武力,。所以,,為了避免過分使用武力而被刑事檢控,香港警員一般很注意約束自己使用武力,。
黃英豪也說,,他在英國,、美國等國家學習過,。相比之下,香港警察用槍規(guī)定已屬比較嚴格,。在美國,,只要歹徒不聽從警察指令,比如警方令其停步而其仍不停,,警察就可以開槍射擊,。而在香港,還要求警察在安全沒有受到威脅的時候不能開槍。
香港民建聯(lián)政策副發(fā)言人,、律師葉俊遠則表示,,當前,香港警方已經(jīng)處于非常危險的境況,。隨著暴徒武器不斷升級,,投擲汽油彈、燃燒彈以及縱火等行為日益頻繁,,警員的安全狀況還在不斷惡化,。西灣河開槍事件中,警員反應是合適的,,而且還有自衛(wèi)性質(zhì),。“國際上,,如果警察被人攻擊,,開槍天經(jīng)地義?!?/p>
葉俊遠還呼吁,,當前,全社會都應該支持香港警察,,包括如果涉及法院審判,,法院也應該支持警方使用合適武力保護自己?!拔ㄓ腥绱?,警察才能很好止暴制亂?!?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