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港獨”黃之鋒欲離港香港高院拒絕:潛逃風(fēng)險高
海外網(wǎng)11月19日電 據(jù)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涉嫌于6月21日包圍香港警察總部并在夏愨道煽惑他人參與未經(jīng)批準的集結(jié),,被控三罪的“港獨”分子黃之鋒,,今日(19日)申請更改保釋條件被香港高等法院拒絕,。
報道稱,,黃之鋒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請更改保釋條件以讓他到外國竄訪,,法官杜麗冰稱,,雖然申請人獲邀請,但香港現(xiàn)時局勢已獲國際傳媒廣泛報道,。如于此時批準黃之鋒出境,,相信黃之鋒有潛逃風(fēng)險并有可能不回港,故拒絕黃之鋒更改保釋條件,。
黃之鋒曾參與2014年非法“占中”,,他因違反禁制令,被判從今年5月16日起入獄兩個月,,但于6月17日上午提前獲釋,。而他一獲釋,就立馬叫囂要投入“反修例”示威中,。他鼓吹“民主自決”,、將“香港獨立”作為香港未來前途的選項之一,其主張說辭明顯與法律要求相違背,。
更為甚者,,黃之鋒甘當境外反華勢力的“馬前卒”,樂此不疲地做棋子,,隔三岔五地告洋狀,。近年來,黃之鋒連續(xù)竄訪美國,、德國,,不斷讕言“香港不是中國的一部分”,極力尋求外國勢力支持,、主動邀請外國插手香港事務(wù)。他還和臺灣的“臺獨”勢力眉來眼去,,與其他禍港亂中分子向“臺獨”分子取經(jīng)如何搞街頭運動,,沆瀣一氣,臭名遠揚,。今年8月,,黃之鋒等人被曝與美國駐港人員密會,內(nèi)容涉及企圖制裁香港的《香港人權(quán)與民主法案》,、要美方不向香港警察出口裝備等,,坐實了他就是個搖尾乞憐的“洋奴才”,。(海外網(wǎng)姚凱紅)
據(jù)香港《大公報》報道,,鼓吹“港獨”的“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及該組織頭目林朗彥,、周庭,,昨日到香港東區(qū)法院申請縮短宵禁時間,獲法庭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