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兩學生打砸港鐵認罪,!每人賠14萬當天上繳,,否則進監(jiān)獄
暴徒多次破壞路軌(來源:大公報)
海外網(wǎng)12月4日電 港鐵屢成暴徒攻擊目標,,兩名15歲及17歲的學生,,今年九月接連毀壞三個輕鐵站的售票機,、拍卡機等多項設施,。二人早前認罪,,裁判官昨日(3日)斥責其行為影響市民出行,判二人入住“更生中心”,,并要在當日內(nèi)各賠償超14萬(港幣,,下同)維修費,或由家人代賠,,若賠款不足,,法庭有權(quán)以監(jiān)禁替代。
綜合《文匯報》《大公報》12月4日消息,,兩名被告分別是,,17歲的VTC屯門青年學院二年級學生郭溢朗,和一名15歲的中學生,。他們于今年9月7日,,分別刑事毀壞輕鐵蝴蝶站、屯門泳池站及兆麟站共五部售票機,、七部拍卡機及十二部閉路電視鏡頭,,包括毀壞售票機屏幕、向閉路電視鏡頭噴黑漆等,,維修費逾28萬元,。兩人早前承認三項刑事毀壞罪,自案發(fā)被捕后,,已被羈押近三個月,,昨日在屯門法院候判。
辯方求情時稱,,郭溢朗是家中獨子,,用了“不正確的途徑”表達“理念”,現(xiàn)已感到十分抱歉,,同時深知自己魯莽并向公眾致歉,,希望法庭處以非監(jiān)禁刑罰。至于15歲被告,,辯方稱,,他是一名“頭腦簡單的孩子”,只因“一時沖動”才犯案,,他現(xiàn)已有深切教訓,,稱“不再重犯”,。
署理主任裁判官張潔宜指出,由于兩名被告年紀輕,,本來法庭判罰時,,按例須以協(xié)助他們改過自新的角度出發(fā),盡量不判拘禁懲罰,。然而,,本案案情非常嚴重,因他們“響應網(wǎng)上號召”而共同犯事,,帶硬物,、噴漆等到輕鐵站搞破壞,更戴口罩蒙面試圖掩飾身份,,顯示他們有預謀犯案,。張潔宜稱,,他們明知破壞三個輕鐵站,,必會影響市民,但仍照做,,可謂明知故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