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縣政法委書記被批掃黑除惡工作作風漂浮
來源:北京青年報政知圈公號
撰文|艾恬
12月21日,,云南省紀委監(jiān)委公開曝光在“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期間查處的10起典型案例,。其中提到,,玉溪市澄江縣原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馬浩落實中央“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重大決策部署不力,。
2019年9月,,馬浩受到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取消副處級待遇,降為四級主任科員,。
今年4月,,澄江縣因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不力,被云南省紀委監(jiān)委點名通報,。澄江縣委,、縣政府、縣委政法委,、縣公安局等6個單位分別受到檢查問責,,18名相關領導干部被立案調(diào)查。
落實中央“掃黑除惡”部署不力
今年4月,,云南省紀委監(jiān)委在通報澄江縣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不力問題時,,提到了對馬浩立案審查,。
△馬浩
21日發(fā)布的最新通報中進一步披露了馬浩的具體問題。
通報提到,,馬浩在擔任澄江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和縣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領導小組組長期間,落實中央“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重大決策部署不力,,在2018年澄江縣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領導小組核查尹某某等人涉黑問題中工作作風漂浮,,履職不力。
通報還提到,,2018年3月至4月,,馬浩違規(guī)干預和插手司法案件,為以董某某為首的惡勢力犯罪團伙向澄江縣人民檢察院原檢察長張開平打招呼,、說情,。
2018年澄江縣秋季征兵期間,馬浩違規(guī)接受李某請托,,在明知李某的弟弟存在違法犯罪的情況下,,向澄江縣公安局協(xié)調(diào)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澄江縣公安局未幫其出具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