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這次,,美國將“人權大棒”揮向臺灣
[文/觀察者網 王愷雯]頻頻曝出虐待外籍漁工的臺灣遠洋漁船“大旺號”,本周遭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扣押貨物,。臺當局8月21日回應稱,該船是臺灣人經營的權宜船(Flag of convenience,又稱“方便旗船”),,為瓦努阿圖籍,涉嫌虐待漁工一案已于3月移交地檢署調查,。
不過,,有關注外籍漁工的組織此前表示,在移交地檢署偵辦后,,“大旺號”卻在疫情期間返港后又離港而去,,且仍有外籍漁工投訴遭到強迫勞動。
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8月18日下令,,在所有美國入境口岸扣押“大旺號”捕撈的海產品,,并稱有信息表明“大旺號”存在強迫勞動跡象。
去年12月曝出“大旺號”存在“海上奴役”行為的綠色和平組織東亞分部21日稱,,這是繼“和春61號”及“漁隆2號”兩艘漁船后,,再次遭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發(fā)出扣押令處分的漁船。
而目前全球漁業(yè)界只有這三艘漁船遭受制裁,,全都是臺灣擁有或臺灣籍的船只,。
據該組織介紹,被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發(fā)出扣押令,,該進口商必須在三個月內提供相關證明,,說明其商品并非通過強迫勞動所得,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在檢視后將決定商品是否可進入美國市場,。
綠色和平組織稱,,“大旺號”為瓦努阿圖籍,,實際上卻是臺灣人經營的“權宜船”,其被指控涉嫌6項強迫勞動指標,,包含濫用弱勢處境,、欺騙、人身暴力,、扣發(fā)薪資,、超時工作和苛刻的工作與生活條件。
據臺灣中時電子報21日報道,,臺當局“農委會漁業(yè)署”副署長林國平當天也承認“大旺號”屬于“權宜船”,,為臺灣人投資經營。林國平稱,,該漁船日前因綠色和平組織舉報,,稱其涉嫌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已于今年3月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原標題:涉嫌虐待外籍漁工,,美國向臺灣漁船發(fā)出漁獲扣押令[文/觀察者網 王愷雯]頻頻曝出虐待外籍漁工的臺灣遠洋漁船“大旺號”,本周遭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扣押貨物,。
原標題:海南三亞一漁船發(fā)生側翻一人獲救一人失聯(lián)8月1日18點多,海南三亞市三亞灣附近海域一艘漁船被海浪打翻,,船上有人員落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