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香港區(qū)域法院法官宣布,被告溫嘉霖兩項暴動罪名成立,,判處3年4個月監(jiān)禁,。2019年8月31日,該被告在香港地鐵旺角站參與非法聚集,,隨后被警方拘捕并被控多項罪名,。(總臺記者 金東 朱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