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婪無度,采用多種手段撈錢,,企圖用“市場行為”為違紀違法行為披上“合法外衣”
當官發(fā)財當兩道,,魚和熊掌不可兼得。而劉勇卻認為權力在手,,就應該為自己謀點私利,,否則就是虧了。為了更“安全”地收錢斂財,,劉勇反復咨詢律師:“我怎么做不會被組織發(fā)現(xiàn),?有沒有什么辦法能讓我規(guī)避責任的?”盡管得到的答復是無論采用什么手段都無法逃避紀法懲處,但在貪欲的驅使下,,他決心鋌而走險,。
“我經(jīng)常與老板們一起打牌娛樂、吃吃喝喝,,比較熟悉市場交易規(guī)則,,心想如果用市場交易的方式賺錢,那就是‘市場行為’,,組織就處理不了我了?,F(xiàn)在想來,,真是太天真了,。”劉勇說,。就這樣,,他通過民間借貸、虛假合伙,、強行高價出讓股份,、低價買房、高價賣車等自認為“安全”的方式斂財,,企圖為其違紀違法行為披上“合法外衣”,。
2014年2月至11月,時任雙河口街道黨工委書記的劉勇向承建轄區(qū)某項目的老板黃某某出借款項共計600萬元,,約定月利率2%,之后,,他從黃某某處獲利248萬元,。
為了躲避監(jiān)管,劉勇躲在幕后,,讓自己的同學沈某某出面,與項目承建商簽訂虛假合伙協(xié)議,,通過收取項目“轉讓費”或“管理費”的方式收受巨額賄賂,。同時,,他還拿出少量資金讓沈某某以“項目投資款”的名義交給承建商,,一段時間后收回,形成履行合伙協(xié)議的假象。
“劉勇貪欲膨脹,,只要有機會,他就想‘撈一筆’,。”辦案人員說,。2008年12月,,他購買商品房時,,要求老板降價,,并以免除部分購房款的方式受賄7萬余元;2011年11月,,他將自己已經(jīng)駕駛了4年多的舊車轉讓給在轄區(qū)承接項目的公司,,出售價格比購買新車時的價格還高。
2012年下半年,,在聽說煤礦投資比較賺錢時,,劉勇便以其母親的名義進行投資獲利,后來看到煤礦市場行情下滑,,為了穩(wěn)賺不賠,,2014年5月,他又強行把股份轉讓給正在其轄區(qū)做項目的老板黃某某,,通過這種方式從黃某某處拿到311萬余元,?!八娴奶澚?,但是他找我,我不答應他,,我的項目也不能順利進行,。”黃某某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