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震興武館3名責任人,,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刑事措施,,并移送檢察機關進行公訴,。對事故涉及的31名有關公職人員,,給予了黨紀政務處分或組織處理,,其中1名公職人員被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刑事措施,并移送檢察機關進行公訴,。
事故調查組提出了六個方面的防范措施建議,,要求各級黨委政府和各部門深刻吸取事故教訓,牢固樹立安全發(fā)展理念,,壓緊,、壓實消防安全責任;強化針對性排查整治,,堅決消除安全隱患,;強化校外培訓機構監(jiān)管,消除監(jiān)管盲區(qū),;建立完善部門協同配合工作機制,,堵塞管理漏洞;補齊基層消防安全短板,,建立長效機制,;持之以恒改進工作作風,堅決守住安全發(fā)展的底線紅線,。(總臺記者 王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