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wǎng)友在社交媒體發(fā)帖稱,,本市志愿者帥某在保供單位工作,,倒賣香煙商品。聊天記錄顯示,,帥某自述有通行證,,“每天有500條香煙可以進上海”,,一天可賺一萬元,。
網(wǎng)傳帥某的聊天記錄截圖
對此,上海辟謠平臺向市文明辦核實獲知,,帥某于3月30日注冊為本市志愿者,,報名若干志愿服務項目,暫無志愿服務時長,。目前已封停帥某在上海志愿者網(wǎng)上的個人賬號,。對其相關行為已通報公安機關做進一步調(diào)查處理。
上海辟謠平臺了解到,,根據(jù)《上海市志愿服務條例》第三條,、三十條規(guī)定,志愿服務,,是指不以獲取報酬為目的,,自愿以智力、體力,、技能等為他人和社會提供服務和幫助的公益性活動,。志愿者組織從事營利性的經(jīng)營活動的,由市或者區(qū),、縣民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可以限期停止活動,,并可以責令撤換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情節(jié)嚴重的,予以撤銷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