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家住吉林省四平市鐵東區(qū)黃土坑街道的李先生5月21日稱,,自己因未關注四平市核酸檢測通知,,錯過19日的核酸檢測,,雖已在20日主動補測,,但仍被要求補繳前24輪核酸檢測費用,,若不補繳則面臨罰款,、被拘留等處罰,。對此,李先生所在社區(qū)工作人員回復稱,,四平市確有無故不參加核酸檢測需補繳歷次檢測費用的規(guī)定,,且李先生是主動退出社區(qū)群,其認為“解封了無需測核酸”,,是“態(tài)度問題”,,不屬于正當理由,因此被要求補繳歷次核酸檢測費用,。
吉林省四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此前曾發(fā)布通告稱,,無故未參加核酸檢測人員,要收回歷次核酸檢測費用并由公安部門進行訓誡,、對不配合補繳歷次檢測費用或兩次以上未參加核酸檢測的,,除補繳歷次檢測費用外,依法行政拘留10天,,并處罰款500元,,納入失信人員名單,在媒體上進行公開曝光,。
核酸檢測是非常有效的疫情防控措施,,廣大市民無疑應積極參與,做到應檢盡檢,。對無正當理由拒不參加統(tǒng)一組織的核酸檢測,,妨礙疫情防控或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相關部門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guī)進行處罰,。只是,,既有法可依,四平市又何必在法規(guī)之外再“加碼”,?執(zhí)法者的權力是國家賦予的,,而國家權力歸根結底又是人民利益的體現(xiàn)。當前,,四平市已對470人收回核酸檢測費用,,“加碼”處罰帶來的“收益”并不小。正如網友所疑慮的,,“誰給你們收費的權力”,?社區(qū)是否有強制居民補繳核酸檢測費用的權力?補繳費用去向何處?社區(qū)收了錢又為何不出示收據,?顯然,,一個個問號還有待拉直。
核酸檢測過程中,,檢測人員和志愿者有諸多不易,。作為居民理應服從抗疫大局,自覺遵守防疫規(guī)定,,落實好相關措施,。但是,也應看到,,居民會有無心之失,,也可能存在“解封后不必再測核酸”的誤解,對此,,相關部門是不是可以更智慧地采取一些更有效,、更易于接受的辦法來引導,而不能“一罰了之”,。
防疫要“硬核”,,但不能“硬來”。防疫政策不能層層加碼,。疫情之下,,地方和基層防疫政策應當嚴格,但更要“嚴”之有理,、“嚴”之有度,,不能因為怕麻煩、急于落實,,就一味強硬而失去了應有的溫情,。要知道,層層加碼,、走極端,,只會寒了人心,好心也未必能辦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