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作為一名人民警察,,知法犯法……”
“我作為一名黨員領導干部,喪失了共產黨員的良知和做人的底線……”
“我悔恨,,我自責,,我痛苦,我流淚……”
近日,,陜西省紀委監(jiān)委官方微信披露了曾任榆林市公安局強制隔離戒毒所所長劉漢興的懺悔書,,他在任的7年間,多次以違規(guī)批假,、偽造診斷評估檔案等方式,,共為1099名強制戒毒人員解除強戒措施。劉漢興的懺悔雖姍姍來遲,,卻為后來者敲響了警鐘。
劉漢興人生中最珍貴的時光,,是在軍營和警營中度過的,。
對任何一個人來說,這都是淬煉理想信念,、磨煉錚錚鐵骨的絕好機會,,是無上光榮、值得自豪的人生經歷,。
遺憾的是,,從部隊轉業(yè)進入榆林市公安系統(tǒng)后,,特別是在擔任榆林市公安局強制隔離戒毒所(后更名為榆林市第一強制隔離戒毒所,以下簡稱“榆林市第一強戒所”)所長期間,,劉漢興把軍人的初心和警察的使命都忘得干干凈凈,。
他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濫用職權,違規(guī)提前釋放強制隔離戒毒人員,,致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
2020年11月,劉漢興因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被榆林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有著16年軍旅生涯,、21年警齡的他以不光彩的形象再度出現(xiàn)在公眾視野,,令人扼腕嘆息。
主動“自首”
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
2019年2月,,時任榆林市公安局環(huán)境與食品藥品犯罪偵查支隊支隊長的劉漢興在忐忑不安中度過了自己的55歲生日,。
隨著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在全國范圍內深入展開,“打傘破網”深入推進,。一次偶然的機會,,劉漢興聽說榆林市成立了一個專案組,正在對當地某黑社會性質組織的“保護傘”進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