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典型案例公布!教育部發(fā)布高考預警信息:誠信考試謹防被騙
2023年高考臨近,,廣大考生正在積極調整狀態(tài),、從容有序備考,,而一些不法分子卻受經濟利益驅使散布涉考虛假信息、販賣制造焦慮,,甚至實施詐騙,、誘導考生考試作弊,嚴重擾亂考試招生秩序,。為此,,教育部聯(lián)合有關部門,結合近年來出現(xiàn)的一些典型案例,,鄭重提醒廣大考生和家長,,務必提高警惕,謹防上當受騙,,做到誠信考試,。
組織高考作弊,逃不過法網恢恢
【案例】2020年高考前,,考生朱某某伙同溫某(另案處理)商議在考試中組織作弊,,由朱某某提供試題,溫某負責尋找“槍手”,,共同出資付“槍手”做試題費用,。考試期間,,朱某某將手機帶入考場,,拍攝考試卷子傳給“槍手”,“槍手”作答后發(fā)答案給考生抄襲,。參與者和組織者都被迅速抓獲,。考生朱某某犯組織考試作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6000元。
【法規(guī)】《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明確規(guī)定,,在法律規(guī)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向考生提供試題、答案的”,,都屬于違法行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對在高考、研考等國家教育考試中組織作弊的,,將直接認定為“情節(jié)嚴重”行為,,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提醒】近年來,,各地公安機關會同教育部門,,對各類涉考違法犯罪活動持續(xù)保持高壓嚴打態(tài)勢。提醒廣大考生,,一定要增強法律意識,,知法守法,不要一時糊涂,,抱憾終生,。
“李鬼”終難變“李逵”,以身試法不可行
【案例】某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美術與設計學專業(yè)統(tǒng)考中,,兩名舞弊人員找了一名大學生,,為一名考生進行替考,被警方抓獲,。兩名組織考試作弊者分別被判有期徒刑3年8個月和3年2個月,;替考大學生犯代替考試罪被判處拘役5個月,緩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