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耀尹說,,孫志剛的妻子對她做事非常支持,“她也知道我會感謝她,,達成了一種默契,。我會把錢打到她的賬上,她的卡也是用我的名字辦的,。”
孫志剛到貴州任職后,,胡耀尹也跟到了貴州“發(fā)展”,并把和孫家的密切關系,,作為交易的“資源”四處招搖,。
胡耀尹有個商人朋友想在貴州承攬一個修路工程,但由于工程浩大,,對施工單位資質(zhì)要求高,,這名商人并不具備相應資質(zhì),就找到胡耀尹,,胡耀尹通過孫志剛的妻子打招呼,,幫助該商人順利拿到了項目。
領導干部的家人插手工程項目,,本質(zhì)是將特權凌駕于公平公正之上,,對營商環(huán)境和社會人心的傷害,都是極其嚴重的,。
盡管多年來孫志剛躲在幕后為老板辦事,,把家人頂在臺前收錢,自以為神不知鬼不覺,,但法網(wǎng)恢恢,,疏而不漏,,任何人只要碰觸了法律的紅線、紀律的底線,,都難逃被嚴懲的結果,。
2024年,法庭以受賄罪判處孫志剛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在其死刑緩期執(zhí)行兩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后,,終身監(jiān)禁,不得減刑,、假釋,。
孫少武、胡耀尹等“白手套”也都受到相應的嚴厲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