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梅祖恩濫用職權,、受賄案一審
湖北日報訊 (記者羅序文、通訊員肖瀟,、張薇)27日,,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政協(xié)湖北省第十一屆委員會經(jīng)濟委員會原副主任梅祖恩濫用職權,、受賄案。公訴機關指控,,其濫用職權,,給國家造成經(jīng)濟損失5.4億余元,并受賄43.01萬元,。
庭審現(xiàn)場,,荊州市人大及市紀委、市委辦等市直部門部分負責人及機關干部300人到庭旁聽,,接受“以案說紀”警示教育,。
公訴機關指控,2004至2013年,,梅祖恩利用擔任省農(nóng)業(yè)廳副廳長兼省畜牧局局長,、省南湖開發(fā)領導小組組長、省農(nóng)墾局局長,、省政府副秘書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多個單位和個人在購買土地、房地產(chǎn)開發(fā),、解決職工養(yǎng)老保險,、承接辦公樓改造工程、爭取財政補貼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單位和個人財務共計折合人民幣43.01萬元,。公訴機關認為,梅祖恩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超越職權,違法處理其無權處理的事項,,違反規(guī)定處理公務,,致使國家遭受重大損失,情節(jié)特別嚴重,;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應當以濫用職權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梅祖恩對自己濫用職權,、受賄行為當庭表示認罪和悔罪,。
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布此案將擇日宣判。
來源:荊楚網(wǎng)-湖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