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決定對王珉立案偵查
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教育科學文化衛(wèi)生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遼寧省委原書記王珉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并采取強制措施,。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王珉
此前,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共中央紀委對第十八屆中央委員,第十二屆全國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wèi)生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遼寧省委原書記王珉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決定給予王珉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給予王珉開除黨籍的處分,,待召開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
經查,王珉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身為省委書記沒有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未按照中央要求履行換屆工作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對遼寧省有關選舉發(fā)生拉票賄選問題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公開妄議并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公款大吃大喝,、頂風違紀,,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在干部選拔任用等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并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在企業(yè)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親屬從利益輸送中獲得經濟利益;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王珉身為中央委員,理想信念動搖,,紀律意識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造成惡劣政治影響,,應予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