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崗集國土資源管理所再次向壽福園公司下達責令停止國土資源違法行為通知書,壽福園公司仍未停止違法行為,。截至案發(fā)時,,壽福園公司已在租用的土地上修建4千多座墓穴,,其中,對外銷售墓穴569座,,加上相應的配套花卉苗木費用及管理費,,銷售額共計14033638元。
2015年4月2日,,安徽商報再次以“曝光近三年公墓仍在違規(guī)賣”對牛寨公墓非法經營銷售問題進行報道,。
6人因非法占用農用地罪獲刑
長豐縣法院審理認為,壽福園公司及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錢某甲,、梁某,、錢某乙,違反土地管理法規(guī),,非法占用耕地修建墓地,,造成牛寨村耕地大量毀壞,構成非法占用農用地罪,。
公訴機關指控的周某甲,、王某甲、周某乙作為崗集鎮(zhèn)牛寨村村干部,,違反土地管理法規(guī),,非法將該村76畝耕地出租給壽福園公司用于建設墓地,造成牛寨村耕地大量毀壞的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三人的行為對壽福園公司,、錢某甲,、梁某、錢某乙的非法占用農用地的行為起到幫助作用,,屬共同犯罪,,屬從犯。
此外,,周某甲,、王某甲、周某乙三人還在另兩家公司在該村投資租地從事苗木,、花卉生產的項目中,,對測量多出的土地進行虛假登記造冊冒領占地補助款,自2010年至2013年四年共計冒領補助款共計38184元,,2014年春節(jié)期間,,三人將上述冒領的補助款共同侵吞,每人得款12728元,。法院認為,,三人貪污數(shù)額較大,但在提起公訴前如實供述罪行,、積極退贓,,可以對三人犯貪污罪免予刑事處罰。
近日,,長豐縣法院判決,,壽福園公司犯非法占用農用地罪,判處罰金100萬元,;錢某甲,、梁某、錢某乙犯非法占用農用地罪,,均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緩刑二年,并處罰金10萬元,;周某甲,、王某甲、周某乙犯非法占用農用地罪,,均被判處罰金2萬元,,犯貪污罪,免予刑事處罰,;壽福園公司的違法所得14033638元繼續(xù)予以追繳,。(王家麗、張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