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政解|令政策等三高官被提起公訴 均涉嫌受賄
新京報快訊(記者王夢遙)記者9月18日從最高檢獲悉,,山西省政協(xié)原副主席令政策等三人日前被提起公訴,。
消息稱,近日,,江蘇省,、山東省檢察機關依法對山西省政協(xié)原副主席令政策涉嫌受賄案,中共山西省委原常委,、太原市委原書記陳川平涉嫌受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案,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孫鴻志涉嫌受賄,、貪污、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提起公訴,。
近日,,常州市檢察院已向常州市中院提起公訴。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令政策利用擔任山西省發(fā)展計劃委員會副主任,、山西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山西省政協(xié)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本人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徐州市檢察院對陳川平的起訴指控顯示,陳川平利用擔任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長,、中共山西省委常委,、太原市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陳川平在擔任太原鋼鐵(集團)有限公司兼太原鋼鐵(集團)國際經濟貿易有限公司董事長期間,,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依法應當以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陳鴻志案也已由泰安市檢察院向泰安市中院提起公訴,,他被指控利用擔任吉林省煤炭工業(yè)局副局長,、局長、中共松原市委副書記,、松原市人民政府市長,、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廣告監(jiān)督司司長、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副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本人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孫鴻志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數額巨大;孫鴻志家庭財產和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巨大,,且不能說明來源,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貪污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解讀:
山西落馬高官均在江蘇受審
從“十八大”反腐以來,,山西一度成為腐敗高發(fā)區(qū),,其落馬的省部級高官包括山西省原副省長任潤厚,山西省委原常委,、統(tǒng)戰(zhàn)部張白云,,山西省委原常委、秘書長聶春玉,山西省委原常委,、太原市委原書記陳川平,,山西省政協(xié)副主席令政策,山西省委原常委,、原副省長杜善學,,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金道銘。
記者注意到,,山西上述落馬省部級高官除了任潤厚在被調查期間因癌癥病故外,,另外幾名均已在或將在江蘇受審。
作為“十八大”后山西落馬首虎,,金道銘在幾人中最早接受審判,,今年2月24日,江蘇鎮(zhèn)江中院一審公開審理了金道銘受賄案,。此后其他高官依次在江蘇受審,,3月24日,聶春玉受賄案在南通中院開庭審理,;5月10日,,白云受賄案同樣在南通中院開庭審理;7月13日,,最高檢消息稱徐州市檢察院已就杜善學案向徐州中院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