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第一次收錢,,我安慰自己就當是借的”
●懺悔人:朱勤新
●原任職務:江蘇省無錫市濱湖區(qū)太湖街道辦事處社區(qū)綜合治理辦公室常務副主任
●涉案罪名:受賄罪
●判決結果:2016年6月14日,,江蘇省無錫市濱湖區(qū)法院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10萬元,。
●犯罪事實:2014年1月至10月,,朱勤新在擔任無錫市濱湖區(qū)太湖街道辦事處社區(qū)綜合治理辦公室常務副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無錫某公司總經(jīng)理沈某承接保安業(yè)務提供幫助,,先后6次收受沈某以分紅,、借款等名義賄賂現(xiàn)金共計人民幣60萬元,。
說實話,,第一次收錢我心里特別糾結。那天,,沈某送錢給我,,感謝我?guī)土怂镜拿ΑN彝妻o一番后,,還是忍不住接了錢,。
回到家,我默默坐在樓下會客室,,一連抽了五根香煙,,因為我患癌癥,平時不抽煙,。我很猶豫,,因為家里經(jīng)濟困難,這點錢確實能解燃眉之急,,可這畢竟是犯法的事,,何況拿人手短,!但轉念一想,我也看到過別人拿錢,,不也沒事嗎,?又一想,被抓的人其實也很多……第二天,,我打電話給沈某,,說這個錢我不能要,但他再三勸說,,就當是借給我的,,我只好安慰自己就當是借朋友的吧。開始的一兩天,,我心里不踏實,,思想一直在斗爭,后來呢,,久而安心,,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第三次,,再后來就無所謂了,。
現(xiàn)在出事了,我感到特別愧對親人和組織,。我父親做了十幾年的村支部書記,,清清白白的,他警告過我不能拿別人一分錢,。我母親患病癱瘓在床,,現(xiàn)在他們都將近80歲了,該是我盡孝道的時候,,我卻給他們抹黑,,讓他們操心。我老婆癌癥晚期,,現(xiàn)在靠藥物維持生命,,我拿了錢也沒敢告訴她。我還擔心待嫁的女兒被親家看不起,。組織上也對我很信任,,讓我當負責人,管著幾個部門,,我對不起組織多年的培養(yǎng),。
我今天走到這一步,是私欲膨脹、心理失衡所致,。我主管社區(qū)信訪,、綜治工作,也做出過成績,,比如社區(qū)近70個穩(wěn)控案子我解決了一半,,得到了領導認可,我便認為自己不得了,,開始狂妄自大,。同時由于我是企業(yè)編制,工資不高,,將來退休工資遠沒有公務員和事業(yè)編制的多,,那我何不趁現(xiàn)在手中還有點權,撈一筆呢,?在這樣的心理驅使下,,我的貪婪之心膨脹起來,我開始變得肆無忌憚,、麻木不仁,,在腐敗的深淵里越陷越深。
鐵窗之內(nèi),,回顧自己走的錯路,,我感到無顏面對領導、同事,、家人、朋友,,尤其是家人,,在他們最需要我的時候,我逃避了應承擔的責任,。但世上沒有后悔藥,,如今我只能自食惡果,面對事實,,好好改造,,重新做人。我希望司法機關多加強對基層干部的法治宣傳,,多上上廉政教育課,,我愿意拿我作為反面教材,警醒基層的同志引以為戒,,千萬不要觸犯法律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