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11月4日電(記者陳曉波)4日,,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一起涉及26名嬰兒被跨省拐賣的特大販嬰案。25名被告人被判處拐賣兒童罪,其中23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zhí)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15年至1年5個月不等,,另外2名被告人犯罪情節(jié)輕微,被免予刑事處罰,。
據(jù)介紹,,該團伙分工明確,形成了環(huán)節(jié)齊全的犯罪鏈條,。經(jīng)法院審理查明,,2013年上半年至2015年6月15日期間,被告人章某輝,、朱某,、梨某 妞等人以非法獲利為目的,,結伙或單獨販賣嬰兒,,被告人陳某生等人居間介紹買賣嬰兒,被告人章某巡等人駕車接送嬰兒,,此外,,還有被告人負責抱送、喂養(yǎng),、照顧 嬰兒等,。
25名被告人分別來自溫州蒼南、溫州市區(qū)和福建,、云南等地,,大多為小學文化程度或文盲。該案第一被告人,、來自蒼南縣的章某輝參與實施拐賣兒童 20人,,個人違法所得145048元,其情人朱某參與實施拐賣兒童17人,,個人違法所得35600元,。據(jù)章某輝交代,,他與朱某二人自2013年開始販賣嬰 兒以來,都沒有其他工作,,販賣所得幾乎全部花光,。
此外23名被告人則分別參與實施拐賣嬰兒1至8人不等,個人違法收入最高的達231000元,。其中,,李某春作為醫(yī)務工作者,利用工作之便拐賣兒童,,引發(fā)社會關注,。經(jīng)法院審理查明,其共參與實施拐賣兒童4人,。
法院認為,,25名被告人結伙拐賣兒童,其行為均已構成拐賣兒童罪,。其中,,被告人章某輝拐賣兒童人數(shù)多,情節(jié)特別嚴重,,應予嚴懲,,其到案后有立功 表現(xiàn),故判處其死刑,,緩期2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李某春作為醫(yī)務工作者,,社會影響惡劣,酌情從重處罰,,故判處其有期徒刑13 年,,并處罰金7萬元。此外,,該案中有兩名被告幫忙喂養(yǎng)照顧嬰兒,,在所涉拐賣兒童犯罪中起輔助、次要作用,,且歸案后能坦白,,犯罪情節(jié)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