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議案,對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作出解釋,,可謂十分及時、非常必要,。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在此時履行必要的憲制責任,,起因是近來極少數(shù)香港立法會候任議員在宣誓時公然侮辱國家民族、肆意宣揚“港獨”,,并嚴重破壞干擾香港立法會的正常運作,,香港社會呼吁,是時候給“港獨”分子一次徹底的教訓了,!
人大釋法是行使憲法和香港基本法賦予的職權(quán),,維護國家主權(quán)權(quán)力和“一國兩制”方針,其闡釋的內(nèi)容與基本法具有同等效力,,香港特區(qū)的行政機關(guān),、立法機關(guān)和司法機關(guān)都必須一體遵循。這次釋法有利于澄清香港社會的模糊認識,,廓清所謂的“法律灰色地帶”。比如,,裁定“宣誓事件”的核心原則是,,凡分裂國家、推行“港獨”的人,,直接違反憲法,、基本法和香港有關(guān)法律,都不能參選和擔任基本法規(guī)定的公職。這將在“眾說紛紜欲亂真”中起到一錘定音的效果,。
近年來,,香港社會出現(xiàn)了一股“港獨”思潮,一些人打出旗號成立組織,,甚至進行非法暴力活動,,梁頌恒、游蕙禎等人正是其中最猖狂的挑頭者,。被裁定宣誓無效后,,他們?nèi)匀粡婈J立法會攪局,公然挑戰(zhàn)基本法,,破壞香港法治,,沖擊“一國兩制”的原則底線,對國家主權(quán)和安全造成嚴重威脅,,起到一種極壞的示范效應(yīng),。這已經(jīng)不僅僅是香港的內(nèi)部事務(wù),而直接關(guān)乎香港特區(qū)與中央的關(guān)系和定位,,全國人大當然有責任釋法,,針對“港獨”亮劍。
有人說,,殺雞焉用牛刀,。特區(qū)政府已經(jīng)遞交司法復核申請,完全可以等香港高等法院的判決出來再說,。問題是,,即使判決特區(qū)政府勝訴,梁,、游資格作廢,,也是治標不治本。如果在接下來的立法會補選或者其他選舉中,,梁,、游的同路人繼續(xù)興風作浪,問題將“剪不斷,、理還亂”,。人大釋法是從懲前毖后的戰(zhàn)略高度,懸起一把法律的達摩克利斯之劍,,瞄準點是斬除“港獨”賴以生存和滋長的土壤,。此次釋法為今后處理同類事件明確了規(guī)范、立下了規(guī)矩,,一錘定音,,一擊必中,。愛港愛國人士,當然是順心通意,、歡迎之至,。只有別有居心的人,才會真真感覺如坐針氈,。
人大釋法的消息傳出后,,梁、游及一些香港反對勢力就放開喉嚨表達抵制,,與西方某些聲音此唱彼和,。集中的主要論調(diào),不外乎“港獨”是“言論自由”,、釋法“破壞香港的獨立司法權(quán)”云云。
釋法絕不是“洪水猛獸”,,“港獨”絕不是“言論自由”,。這不是殺雞用牛刀,更不是逾越分際亂管閑事,?!耙粐鴥芍啤钡幕A(chǔ)和前提是“一國”,沒有“一國”就沒有“兩制”,。全國人大常委會行使解釋權(quán)的出發(fā)點和目的正是基于此,。一言以蔽之,履行必要的憲制責任,,當然理直氣壯,。
有人反對釋法并找了種種借口,不過是因為此舉砸中了他們的痛處,,照出了他們的原形,,就不由分說吱哇亂叫。反對派議員打著言論自由等各種幌子,,刻意包庇“港獨”,、制造混亂,影響立法會正常運作,,干擾特區(qū)政府依法施政,,絕非一端,民眾早就心明眼亮,。近日,,通過網(wǎng)絡(luò)簽名抗議梁、游的香港市民早已超過100萬人,,還有眾多人士上街表達訴求,。在一個700多萬人口的城市里,,這就是實實在在的民意,也是對鬧場雜音的最好回應(yīng),。
更何況,,不論主動與否,人大釋法也非什么新鮮事,,香港回歸至今已有多次,。每次釋法都有效厘清了法律爭議,為法院判決提供明確依據(jù),,不僅沒有干預(yù),、破壞香港的司法獨立,反而起到釋疑止爭,、凝聚共識的積極效果,。香港的法治制度,一直獲得境內(nèi)外各界的高度評價與信任,。杞人憂天者,,天不塌,人空憂而已,。
這次釋法代表了中央的堅定決心,,那就是視“港獨”為絕對不能觸碰的紅線。香港不能亂,,這是絕大多數(shù)香港人的核心利益,。香港不能“獨”,這是香港的主流民意和共識,。如果由“獨”及亂,,更是無人可以接受,中央更不能坐視不理,。
香港回歸以來,,中央貫徹“一國兩制”的決心堅定不移。確?!耙粐鴥芍啤痹诟蹖嵺`不走樣,、不變形,既是響應(yīng)香港主流民意要求,,也是中央對全體港人的莊嚴承諾,。港人治港,是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治理香港,,禁止持“港獨”立場的人參選,、擔任立法會議員等有關(guān)公職,是正確貫徹落實“一國兩制”和香港基本法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