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fā)布了《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對太原住房公積金提取,、貸款政策進行調整,調整自2017年4月1日起執(zhí)行,。
單身職工最高貸款額度不超50萬
該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當前,太原公積金資金高位運行,,為了把資金更有效地投放到住房消費領域,,惠及更多低收入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有效引導住房回歸到基本居住功能上來,,滿足職工的住房剛性需求,,同時體現住房公積金的使用公平,對公積金貸款額度進行了調整,。
調整后,,借款人夫妻雙方均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且符合其他貸款額度核定要求的,最高貸款額度按照不超過80萬元核定(新浪財經注: 2016年太原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100萬元,,貸款額度不得超過購房合同總價的80%,。),單身職工或夫妻雙方只有一方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按不超過50萬元核定,。
購買二套房利率調整
對購買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的,按照同期首套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利率的1.1倍計息,。同時,,太原將停止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借款人發(fā)放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認定依據為借款人個人信用報告和住房公積金信息系統(tǒng)顯示購買第三套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