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法院審理查明,,王強在任安徽省安慶市委常委,、桐城市委書記,、池州市委副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收受安徽黃梅酒業(yè)有限公司等多家單位及個人人民幣141.8萬元、1.8萬英鎊,、7.5萬美元,、購物卡1.5萬元、價值151.4176萬元的黃金等貴重物品,,折合共計人民幣353.9186萬元,,以及一尊白玉老虎、50枚銀元,。
有消息顯示:王強在2015年10月14日中午,,以池州市委副書記的身份參加完某項自行車比賽開幕式后,被省紀委工作人員帶走的,。這是王強落馬前最后一次出現(xiàn)在公開報道中,。
王強的落馬始于他擬提名市長公示時遭到舉報。其實,,公示期出問題的人,,并不只王強一個。
此前,,長安街知事介紹過,,2015年10月,福建原省長蘇樹林的秘書孫健,,剛公示就遇上老領導蘇樹林落馬,。公示期過后他既沒有履新,也沒有公開亮相,,此后便“消失”了,。
珠江電影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黨委書記黃曉東曾被公示提名擔任潮州市長人選,。但一個月后,,廣東省委組織部又再次發(fā)布公示,提名他人為潮州市長人選,,并解釋稱在黃曉東任前公示期間收到情況反映,,認為其不宜擔任潮州市長職務。
據(jù)財新網(wǎng)披露,,黃曉東在新任職務公示前,,參與了某落馬老虎的飯局,。經(jīng)歷這次任職風波后,黃曉東繼續(xù)擔任珠影公司董事長直至2015年10月被免職,。
官員任職前何時要公示,,具體情形很多,比如副職提正職,,非領導職務改任同級領導職務,、平級轉任重要職務等等。從對組織負責也對干部負責的角度來說,,公示也是一種監(jiān)督,,是干部履新前最后一張“識別卡”。對王強的處理,,恰恰說明這一制度的必要性,。
來源:長安街知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