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縣長多次帶副縣長去市委書記家干的事)
8月31日,《衡陽日報》刊發(fā)了4名當?shù)剡`紀違法領(lǐng)導干部的懺悔錄,其中包括衡南縣委原常委,、原常務(wù)副縣長申偉亮,。
“政事兒”(ID:xjbzse)注意到,,申偉亮在懺悔錄中,披露了一個細節(jié):時任衡南縣長鄒小敏,曾帶他一起去結(jié)識時任衡陽市委書記李億龍,并向李億龍行賄,。
出生于1970年6月的申偉亮,曾任衡陽市委政法委副處級干部,、綜治辦主任,,2011年6月任衡南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2013年8月任衡南縣委常委,、衡南縣常務(wù)副縣長,2016年8月被查,。
在懺悔錄中,,申偉亮坦陳了自己的腐敗之路。
“我家族里祖祖輩輩沒有一個人當官,,連一個村干部都沒有,。我參加工作后,,一直把出人頭地、爭取上進作為目標,,想著光宗耀祖?!?/p>
2013年8月,,申偉亮出任衡南縣委常委、常務(wù)副縣長后,,“我應(yīng)該感到滿足了,,但是面對誘惑,面對縣內(nèi)呼聲,,我飄飄然了,,有了冒進的想法,心想有機會能直接當上縣長,,一來可以實現(xiàn)自己的人生理想,,二來可以更好地在更大平臺做事?!?/p>
為此,,申偉亮結(jié)識了李億龍:“鄒小敏帶我去結(jié)識李億龍,能夠讓市委主要領(lǐng)導認識自己,、了解自己,,在今后的個人提拔使用上肯定有幫助。不但每次鄒小敏喊我去李億龍家里我都去,,甚至還和他一起去給李億龍送禮;不但和鄒小敏一起去,,還自己創(chuàng)造條件單獨去送錢送物,接近李億龍,,其目的就是能在李億龍的任期內(nèi)提拔我到縣長的崗位,。”
2016年4月,,李億龍落馬,,2016年7月鄒小敏落馬,次月申偉亮隨即被查,。
今年5月,,申偉亮以涉嫌受賄罪被提起公訴。他被指控在2011年6月至2016年8月,,利用職務(wù)之便,,先后93次收受他人錢財180余萬元。
“政事兒”注意到,,帶申偉亮一起行賄李億龍的鄒小敏,,曾長期在衡陽市任職,,2014年1月開始任衡南縣縣長。他有著喝茅臺,、泡蟲草,、看風水的多重“雅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