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深圳9月5日消息(記者鄭柱子 通訊員袁娉婷)日前,,一名男子帶92張銀行卡出境,過關時被羅湖海關查獲,,而這92張銀行卡,,全部都不是其本人的。目前,,該名男子涉非法持有他人銀行賬戶(卡)被移交公安機關進一步查處,。
8月29日早上8點多,海關關員在對一名出境的大陸旅客所攜帶的黑色雙肩包進行X光機檢查時,,機檢圖像中出現了大量卡片狀的可疑物品,。“根據嫌疑圖片,,我們對這個雙肩包進行開包檢查,,打開一看,竟是大量銀行卡,!”負責查驗的關員告訴記者,,“這些銀行卡用橡皮筋捆扎得整整齊齊,銀行卡背面寫有姓名或貼著疑似密碼的數字標簽,,每三五張捆成一小捆,,每一小捆標著同一個人名。各式銀行卡花花綠綠的,,分屬近十家銀行,、二十多人名下,而卡的新舊程度卻高度相似,?!?/p>
隨后,關員將這些銀行卡進行攤開清點,,竟鋪滿了大半個海關查驗臺,,數量多達92張。
這名男子帶這么多銀行卡出境干什么用,?這些卡又是誰的呢,?
該男子交代,,這些銀行卡都不是自己的,,全部都是別人的,帶這么多銀行卡出境,,是為了到香港進行大批量地“代購”,,再雇“水客”走私入境,,以此賺取非法利潤。
根據現行銀行賬戶管理制度規(guī)定,,個人銀行結算賬戶(卡)必須由存款人本人持有并使用,,不得出租、出借,、出售銀行結算賬戶(卡),。而根據《刑法》第177條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guī)定(二)》第三十條規(guī)定,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數量累計在5張以上的,,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目前,,該男子已被移交公安機關進一步調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