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本溪袁誠家夫婦申請國家賠償一事有了最新消息,。9月7日,,該案代理律師王殿學向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證實,遼寧省公安廳已于8月11日正式作出國家賠償決定,,返還袁誠家夫婦各項財物款約6.79億元,。
袁誠家。視頻截圖
對于這一賠償決定,,袁誠家夫婦于9月5日向公安部提出了復議申請,,“希望重新確認核算?!?/p>
據(jù)央廣網(wǎng)報道,,袁誠家曾先后擔任過本溪市政協(xié)委員和鞍山市人大代表,2014年1月24日袁誠家因組織,、領(lǐng)導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罪等6項罪名,,被營口中院判處有期徒刑20年,其妻謝艷敏也獲刑3年5個月,。與此同時,,法院還判決追繳、沒收該組織聚斂的財物及其收益,,包括20多家企業(yè),,企業(yè)賬戶內(nèi)的存款和企業(yè)車輛30臺。
2015年11月24日,,遼寧高院終審維持袁誠家等人的量刑,,同時判決對袁誠家被查扣的部分財產(chǎn)予以返還。
今年5月,,袁誠家,、謝艷敏委托代理律師向遼寧省公安廳遞交國家賠償申請,總訴求賠償金額高達37.3億元,,遼寧省公安廳在5月18日發(fā)出了受理通知書,,5月19日正式立案。
該案代理律師王殿學告訴澎湃新聞,,袁誠家夫婦申請國家賠償?shù)囊罁?jù)就是法院的一審,、二審及終審判決。
歷時近3個月之后,遼寧省公安廳針對上述賠償請求進行了查核,,并最終做出賠償決定,。
澎湃新聞從律師王殿學處獲得了這份來自遼寧省公安廳出具的國家賠償決定書(遼公賠決字【2017】001號),上面載明了袁誠家夫婦申請賠償請求的項目查核情況,,蓋章時間2017年8月11日,,“我們收到的時間是8月18日”。
遼寧省公安廳作出的賠償決定明確:
一,、返還扣押的袁誠家轉(zhuǎn)讓企業(yè)款25554.68881萬元人民幣,,同時支付利息666.551466萬元人民幣;對已經(jīng)返還的袁誠家申請企業(yè)退股款850萬元人民幣,,支付利息17.425萬,。
二、對已經(jīng)返還的5筆人民幣款項,,支付利息465.421546萬元人民幣,。
三、對已經(jīng)返還的2300歐元,、6800美元,、1147000港幣,分別支付利息2.41歐元,、28.47美元、4450.79港幣,。
四,、返還扣押的150萬元人民幣、6550萬元人民幣,、15950萬元人民幣,,同時支付利息590.787501萬元人民幣,。
五,、返還扣押的1.75億元人民幣,同時支付利息456.458333萬元人民幣,。
六,、返還243箱茅臺酒,、14瓶(單瓶裝)茅臺酒、5瓶XO酒,、2箱五糧液,、1瓶(單瓶裝)五糧液、1瓶人頭馬酒,、1瓶芝華士酒,。同時,按照鑒定評估價格,對損失的6箱人民大會堂特供茅臺酒,、11瓶飛天茅臺酒,、52箱2010年飛天茅臺酒,支付賠償金70.08萬元人民幣,。
七,、返還池繼林欠袁誠家500萬元的欠條一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