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蕙禎及梁頌恒曾于2016年發(fā)表侮辱國家的言辭
據(jù)海外網早前報道,,游蕙禎及梁頌恒于2016年新一屆香港立法會議員宣誓時發(fā)表侮辱國家的言辭,遭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裁定宣誓無效,,被禁止進入會議廳出席會議,。但在11月2日,包括梁頌恒,、游蕙禎,、楊禮康、鐘雪瑩及張子龍在內的十余人于當天下午企圖進入立法會會議室“強行宣誓”,,并多次沖擊保安筑成的人鏈,,期間涉嫌與在場保安推撞,事后有5名保安報稱受傷,,其中1名保安更一度表示呼吸困難并失去知覺,。
港媒:一旦罪成 游蕙禎及梁頌恒隨時會被判監(jiān)入獄
對于兩位的司法處置,香港東網曾指出,,“青年新政”的兩位代表人物游蕙禎及梁頌恒,,先后被取消議員資格及遭立法會追討百余萬港元薪津,最后可能搞到要破產,。近期,,兩人還要為因宣誓風波而引發(fā)的沖擊立法會案上庭受審并獲得裁判,根據(jù)近日的法庭判例,,一旦罪成,,兩人隨時會被判監(jiān)。相信沒有了游蕙禎及梁頌恒“領軍”,,估計“青年新政”亦很難再有搞事的能力,。(綜編/海外網 張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