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宣傳部原副部長、中央網(wǎng)信辦原主任魯煒
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jīng)中共中央批準,中共中央紀委對中央宣傳部原副部長、中央網(wǎng)信辦原主任魯煒嚴重違紀問題立案審查,。
經(jīng)查,魯煒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陽奉陰違,、欺騙中央,目無規(guī)矩,、肆意妄為,,妄議中央,干擾中央巡視,,野心膨脹,,公器私用,不擇手段為個人造勢,,品行惡劣,、匿名誣告他人,拉幫結派,、搞“小圈子”,;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和群眾紀律,頻繁出入私人會所,,大搞特權,,作風粗暴、專橫跋扈,;違反組織紀律,,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以權謀私,,收錢斂財;違反工作紀律,,對中央關于網(wǎng)信工作的戰(zhàn)略部署搞選擇性執(zhí)行,;以權謀色、毫無廉恥,。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魯煒身為黨的高級干部,理想信念缺失,,毫無黨性原則,,對黨中央極端不忠誠,,“四個意識”個個皆無,“六大紀律”項項違反,,是典型的“兩面人”,,是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知止,,問題嚴重集中,,群眾反映強烈,政治問題與經(jīng)濟問題相互交織的典型,,性質十分惡劣,、情節(jié)特別嚴重。依據(jù)《中國共產(chǎn)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經(jīng)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魯煒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
魯煒簡歷
魯煒,男,,漢族,,1960年1月生,安徽巢湖人,,中共黨員,。1978年10月參加工作,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高級記者。2000年起為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中共十八大代表,。
1978.07——1978.10安徽巢縣廟崗鄉(xiāng)魯集大隊回鄉(xiāng)知青;
1978.10——1984.09安徽巢縣小學,、中學教師,,桂林風動工具廠機械工人、宣傳干事(1982.09-1985.08在廣西廣播電視大學語文專業(yè)學習),;
1984.09——1991.04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書記員,、干事,廣西法制報記者,、總編輯助理,;
1991.04——1994.06新華社桂林記者站站長、桂林支社社長;
1994.06——1997.11新華社廣西分社副社長,、黨組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