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保姆放火案被告已提起上訴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昨天通報,杭州“藍色錢江”保姆放火、盜竊案被告人莫煥晶不服一審判決,,日前提起上訴,,浙江高院已受理此案。
2017年6月22日清晨,杭州“藍色錢江公寓”2幢1單元1802室發(fā)生火災,該戶女主人朱小貞及其三個孩子遇難,保姆莫煥晶逃生,,男主人林生斌當時不在家。當天,,警方調查明確火災為放火案,,莫煥晶有重大作案嫌疑。
2017年12月21日9時,,杭州中院在第二法庭依法一審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莫煥晶放火,、盜竊一案。因辯護人黨琳山律師離庭,審判長遂依法決定休庭,。
2月1日9時,,杭州中院繼續(xù)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莫煥晶放火、盜竊一案,。經(jīng)檢察院指控,、法庭調查詢問、舉證質證,、法庭辯論,、被告人最后陳述等,審判長于20時50分宣布休庭,。除去兩次短暫休庭,,本次庭審時間長達10小時35分鐘。
2月9日,,杭州中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莫煥晶放火,、盜竊一案,以放火罪判處莫煥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盜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二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文/記者 孔令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