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6日電 題:減負不是減擔當減作為
新華社記者梁建強
今年3月中辦印發(fā)《關于解決形式主義突出問題為基層減負的通知》,,明確提出將2019年作為“基層減負年”。多地出臺了有針對性的減負措施,,有效為基層干部松綁減壓,。不過,需要注意的是,,減負絕不是減擔當減作為,,對于個別地方出現(xiàn)少數(shù)干部拿“減負”當擋箭牌、不擔當少作為的情況,,應予及時糾正,。
推行減負舉措,為基層帶來了全新氣象,。文件和會議大幅度精簡,,檢查考核和上報材料大幅減少。但一些錯誤苗頭尤應警惕,。有的地方借“減負”之名,,對應盡之責、應抓之事降低標準,、放松要求,;有的干部,把“減負”當作不擔當,、不作為的借口,,追求個人安逸、漠視群眾利益,;還有的干部,,把“減負”等同于壓減任務,拈輕怕重,、推脫卸責,,導致“門好進了、臉好看了,,事依舊難辦”問題久治難愈,。
近日,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公開曝光在“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期間查處的8起典型案例,。多起案例,直接涉及不擔當、不作為問題,,有的問題長期存在,、久拖不決,有的問題反復出現(xiàn),,甚至邊整治邊發(fā)生,,嚴重損害群眾利益。
基層減負,,絕不是減擔當,、減作為。減負的核心要義,,在于“把干部從一些無謂的事務中解脫出來”,,進而,把時間和精力更多用于干事創(chuàng)業(yè),、推動發(fā)展,。落實減負,應解決形式主義突出問題,,破解“文山會?!薄柏熑嗡﹀仭薄斑^度留痕”等只重形式,、不重實效的問題,,而不是減掉應有的崗位職責、降低工作要求,。
做好基層減負的“加減法”,,需要進一步增強使命感、責任感,。減去的是形式主義痼疾,,加上的應該是對“以人民為中心”理念的切實踐行。減負之后,,輕裝上陣,,廣大黨員領導干部更需要主動擔當、奮發(fā)有為,、更多作為,。要切實防止和糾正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不用心、不務實,、不盡力,,以及口號喊得震天響、行動起來輕飄飄等問題,,真正把減負帶來的獲得感,,更多轉(zhuǎn)化到務實為民、盡職盡責的行動之中,轉(zhuǎn)化到推進工作,、助力發(fā)展的實績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