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11日電(記者陳菲)最高人民檢察院11日對外發(fā)布了首批十個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共涉及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傷醫(yī),、制假售假、哄抬物價,、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等七類犯罪,,都是檢察機關剛剛辦理的案件,且屬于疫情防控期間常見易發(fā)的案件類型,。
新冠肺炎疫情發(fā)生以來,,全國檢察機關積極主動履行檢察職能,依法辦理各類妨害新冠肺炎防控犯罪案件,,在介入偵查引導取證,、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各個環(huán)節(jié)依法把握違法行為與刑事犯罪的界限,,正確處理嚴厲打擊與依法辦案的關系,,從快從嚴查辦了一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案件,有力維護了社會秩序,、保障了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據(jù)了解,,十個案例中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犯罪三件,,分別是四川南充孫某某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案、湖北竹山劉某某涉嫌妨害公務案,、浙江南潯王某某妨害公務案,;暴力傷醫(yī)犯罪一件,為湖北武漢柯某某涉嫌尋釁滋事案,;制假售假犯罪一件,,為浙江義烏邵某某、毛某某涉嫌銷售偽劣產品案,;哄抬物價犯罪一件,,為廣東廉江譚某某涉嫌非法經營案;詐騙犯罪兩件,,分別是浙江寧波應某某詐騙案,、廣東揭陽蔡某涉嫌詐騙案;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犯罪一件,,即廣東韶關市劉某某涉嫌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案;其他涉疫情嚴重暴力犯罪一件,,為湖北通城毛某某,、胡某某搶劫案。
最高檢有關負責人表示,,鑒于當前特殊的疫情形勢,,檢察機關將堅決把疫情防控作為當前壓倒一切的頭等大事來抓,,發(fā)揮各項檢察職能,依法及時,、從嚴懲治妨害疫情防控的各類違法犯罪,,為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zhàn)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