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wǎng)消息: 國家稅務總局17日發(fā)布通知,,為進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和企業(yè)復工復產(chǎn),,便利納稅人統(tǒng)籌辦理納稅申報事項,,稅務總局決定再次延長今年2月份納稅申報期限,。
國家稅務總局17日表示,,對按月申報的納稅人,,除湖北省按先期政策安排延長到3月6日外,,全國范圍內(nèi)2月份申報納稅期限,在此前已延至2月24日的基礎上,,進一步延至2月28日,。
受疫情影響,到2月28日仍無法辦理納稅申報或延期申報的納稅人,,可在及時向稅務機關書面說明正當理由后,,補辦延期申報手續(xù)并同時辦理納稅申報。稅務機關依法對其不加收稅款滯納金,、不給予行政處罰,、不調(diào)整納稅信用評價,、不認定為非正常戶。納稅人應對其書面說明的正當理由的真實性負責,。